《中国工商报》打传版头条:湖北京山查处“聚宝金融”特大网络传销案

02.07.2015  21:27

http://www.cicn.com.cn/zggsb/2015-07/01/cms73315article.shtml

  

 

湖北京山查处“聚宝金融”特大网络传销案

  没收深圳市聚宝联盟投资有限公司违法所得2139.9万元并罚款200万元

  本报讯 近日,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工商局查处一起以网络平台为载体的传销案件,对当事人深圳市聚宝联盟投资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139.9万元、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5名涉案人员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此案是湖北省目前查处的涉案金额最大的网络传销案件。

  去年11月,多名消费者前往荆门市京山县工商局询问“聚宝金融”投资的理财风险。经工商执法人员调查,这个名叫“聚宝金融集团”的机构声称投资者的投资由专业风险管理团队负责运营,投资者除了可以根据其投资额获得固定利率的回报之外,还可以通过发展合作伙伴获取佣金。通过高额回报加上传销模式,该机构频频在各地高规格的金融博览会上进行宣传,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从全国不计其数的投资人手中卷走了巨额资金。

  荆门市工商局高度重视案情,迅速指令京山县局以案情查办为要务,选拔精干办案人员成立“聚宝金融”专案组,与公安机关通力合作,全力开展调查取证。

  此案属于新型涉众型传销案件,参与传销人员文化层次较高,懂电脑和网络,组织者、领导者更隐蔽,所有入会手续在网上办理,所有返利经网银转账,因此调查取证过程异常艰辛。查办中,省、市工商局随时指导梳理办案过程中的难点,办案人员先后多次辗转四川、重庆、上海、广东、江西、广西等地,赴公司注册地、展会场所开展调查。

  工商部门还与公安部门积极会商,充分运用公安部门的职能优势,将打击目标直指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的涉罪主体,刑事拘留涉罪人员5人。

  同时,工商部门与金融部门充分沟通,对涉传机构账户情况进行及时查询、分析和统计,快速调取了大量证明材料;与公检法等部门沟通,对7个省区市的涉传账户进行冻结,提请检察院事前介入实施检察监督,固定了大量证据。

  经与各部门通力协作,工商部门最终认定深圳聚宝联盟投资有限公司组织策划并利用涉传网站开展传销活动的事实成立。公安部门对涉嫌犯罪的主体进行刑事处理,工商部门依法对刑事不予追诉的主体给予行政处罚。

  □庞芙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