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县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办法

22.09.2016  10:37

近日,京山县政府印发《京山县201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办法》,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和行为,明确职责分工,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

据悉,该办法规定,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行“六统一分”的管理模式,即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招标、统一监管、统一验收,分部门实施报账,并对项目规划设计、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竣工验收、资金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

按照统一管理、各部门实施报账及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该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实施项目规划设计、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竣工验收、考核评价等;县国土资源部门具体负责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管理;县农业部门具体负责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管理;县水务部门具体负责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的实施管理;县发改部门负责牵头制定全县“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建设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