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订餐便捷 切勿忽视安全

30.03.2016  17:09
 

  —湖北发布网络订餐消费提示

  随着人们生活习惯和消费模式的改变,网络或电话订餐已成为当下一种新的餐饮消费形式,其方便快捷、经济实惠等优点,日渐受到部分消费者的青睐。然而,市场主体良莠不齐的问题也十分突出,特别是近期央视“3·15”晚会曝光的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为此,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网络或电话订餐需注意以下事项:

  1.订餐平台要正规。订餐应选择信誉良好、知名度高的第三方网络订餐平台或供餐单位。不要因“超低折扣”、“好评返现”等促销行为而忽略了食品安全,落入低价低质的陷阱。

  2.供餐单位有证照。消费者订餐前应认真查看供餐单位的餐饮服务许可信息,包括有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应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供餐单位。切勿选择无证无照、无实体门店、证照信息与实际不符的供餐单位。

  3、送餐距离要合适。消费者订餐尽量选择距离较近的供餐单位,以确保能够在2小时的安全时限内食用,热食温度不低于60℃。

  4、品种选择有讲究。订餐时尽量选择烧熟煮透的当季食品,避免选择凉菜、生食、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5、食品质量要查看。收到订餐食品后,应当面查看食品质量,感官异常、变质、包装不清洁或怀疑受到污染的食品应拒收,不得食用。

  6、消费凭证要保留。网络订餐应索取消费票据或留存交易凭证,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或食用后出现不适,要做好证据留存,依法主动维权,可及时举报并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信息来源:食品消费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