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董永祥同志就学习贯彻《湖北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答记者问

06.09.2017  15:00

7月6日,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湖北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8月15日,省委、省政府以鄂发〔2017〕20号文件印发了《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日前,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董永祥就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实施方案》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出台的?

董永祥:今年2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32次会议审议通过《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4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这一改革方案,从顶层设计高度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专门进行谋划和部署,在党和国家历史上尚属首次。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包括产业工人在内的工人阶级的高度重视和巨大关怀,释放了我们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的强烈信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之后,省委高度重视,蒋超良书记第一时间作出批示,由省委办公厅会同省政府办公厅、省总工会、省人社厅、省改革办等相关部门研究,提出我省贯彻实施意见,抓好落实。随后,省委办公厅下发责任分工的通知,对有关省直部门提出要求,并明确省总工会牵头起草我省贯彻落实的具体实施方案。

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转型升级“两大任务”,开启了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新征程。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认真贯彻中央要求,最大限度地将中央精神“湖北化”,形成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湖北版”,显得尤为重要。省总工会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全力落实牵头起草改革实施方案这一政治任务。我们按照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的总体思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统筹规划,广泛征求、充分吸收各方意见,细化实化改革措施,形成我省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鄂发〔2017〕20号)。

记者:这次改革都有哪些重要举措?

董永祥:从9个方面提出了30条有针对性的改革举措。一是加强产业工人队伍思想政治引领,主要是提出创新发展党建工作、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工会工作。二是健全保证产业工人队伍主人翁地位的制度安排,提出畅通参政议政渠道、完善利益协调机制、健全民主监督机制。三是构建产业工人职业培训体系,主要包括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统筹职业教育培训、打造高技能人才3个方面。四是推动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型,从职业培训、就业政策、用工管理、服务供给4个方面提出要求,加快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五是拓展产业工人能力提升载体,从发挥技能竞赛引领作用、加大创新创效扶持力度、促进对外交流合作3个方面明确具体改革举措。六是运用互联网促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包括搭建网上服务平台、建立网上学习机制、拓展网上服务供给3个方面,对政府、企业和工会分别提出要求。七是创新产业工人发展机制,包括拓展发展空间、畅通流动渠道、创新激励机制、改进技能评价方式。八是健全产业工人权益维护机制,主要突出与产业工人密切相关的经济权益、健康权益、劳动安全3项维权机制建设,强调企业主体责任、政府有关部门监管责任。九是强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撑保障,重点是健全法治保障机制、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健全协同推进机制和深化理论政策研究4个方面,并提出县以上地方设立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协调领导小组,由总工会牵头,相关部门参加,加强宏观指导、政策协调和组织推进。

记者:这些改革举措中有哪些亮点?

董永祥:坚持问题导向,在推动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型、产业工人素质提升和权益维护等方面,都有创新和突破。

推动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型,是此次改革的一大亮点。此次改革从4个方面对此进行了强化。一是加大农民工职业培训力度,将农民工纳入终身职业培训体系,鼓励建设农民工实训基地,切实提升农民工职业技能水平。二是完善促进农民工就业政策,加强农民工输出输入地劳务对接工作,有针对性地为农民工提供就业服务,保障农民工平等就业权利。三是规范对农民工的用工管理,依法查处侵害农民工权益的违法行为。四是完善对农民工的服务供给,公平保障农民工落户、住房、子女教育、医疗等作为城镇常住人口的权益,加快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

提升产业工人队伍素质,是此次改革的主要目标。从职业培训和能力提升两个方面着手,提出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统筹职业教育培训、打造高技能人才队伍、发挥技能竞赛引领作用、加大创新创效扶持力度、促进对外交流合作等6项举措。

强化产业工人权益维护,是此次改革的重要任务。通过3项措施强化产业工人的权益维护:健全经济权益维护机制,完善工资集体协商等机制,健全向一线产业工人倾斜的分配制度,健全社会保险制度,提高统筹层次,做好跨地区、行业、单位流动的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健全健康权益维护机制,提升职业病救治水平,加强职业卫生监管执法力度;健全劳动安全保障机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和“黑名单”管理制度。

记者:在改革的组织实施方面有哪些举措?

董永祥:一个好方案能否取得好效果,关键在于组织实施工作能否做好。《实施方案》从3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完善工作格局。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工会、行业协会、企业代表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统筹社会组织的协同力量,形成强大合力。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主要举措,宣传改革实施中的先进典型、经验成效,营造关心、支持改革的良好社会环境。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建立监督检查和信息反馈制度,开展改革情况绩效评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要求,研究制定推进改革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加大力度,抓好落实,确保《实施方案》落地见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