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01.06.2015  20:49

          今年6月份是全国第14个“安全生产月”。根据交通运输部和省安委会要求,省交通运输厅决定于2015年6月份在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和“平安交通,为您服务”为主题,主要内容包括九个方面:一是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集中宣讲活动。二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三服务”行动。在全省所有道路水路客运站、客运旅游车船、渡口渡船开展旅客安全出行告知服务,在全省所有高速公路收费站开展主动为过往车辆提供管辖区域内异常路况信息提醒服务,在全省汽车客运站、城市轨道交通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安全出行知识、安全警示案例的宣传、咨询服务。三是开展“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四是开展营运大客车司机“安全宣誓”活动。各道路客运和公交企业要严格要求所有客车司机出行前郑重向乘客宣誓“五不一确保”:在驾驶过程中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确保乘客生命安全,进一步提升司机和乘客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确保安全行驶。五是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六是推动开展佩戴岗位安全卡活动。七是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省交通运输厅将联合潜江市政府于6月中下旬在汉江举行“2015湖北省水上安全联合应急演练”。八是开展安全文化教育提升活动。九是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活动。各单位要集中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重点检查道路水路危险货物运输、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以及“安全生产月”、“打非治违”、汛期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平安年”、“村村通客车”安全生产等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逐一记录并严厉督促整改完善,对拒不整改或拖延整改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曝光,并按照相关法规制度予以严厉处罚。

  省交通运输厅强调,全省交通运输行业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相结合,把着力点放在基层、放在企业、放在责任落实上,力求突出交通行业特点,体现交通行业特色,使“安全生产月”真正成为安全法治宣传月、事故警示教育月、安全知识传播月和应急预案演练月。要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法制,提高安全素养,凝聚安全共识,为持续推进交通运输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提供全行业、全社会主动参与的源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