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标志首先要守“规则”
李英锋
近期,北京12345政府服务热线接到不少市民来电,反映身边道路交通标志问题,有的是道路修了两年,一直没有交通标志;有的是交通标志不够醒目;还有的是标志设置不合理,存在误导。(4月5日《北京晚报》)
直行、左转、右转、机动车道、自行车道等交通标志、标线缺失、模糊、矛盾、易变等不规范不合理的问题在不少地方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给很多人带来了困惑,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成了违章陷阱,误导了机动车驾驶者和其他行人,让人们稀里糊涂地走“错”路挨处罚。交通标志的不规范还会降低通行效率,造成交通安全隐患,提升交通风险。
行政处罚应该罚当其过,而交通标志不完善不合理并非机动车驾驶人或其他行人的过错,如果机动车驾驶人或其他行人因此承担责任,属于替交通标志管理部门的工作疏失埋单,违背了行政处罚原则,很不公平。每名机动车驾驶人在一年内只有12分的记分“资格”,可是,不按交通标志线行驶一次就记罚3分,甚至6分,用不了几次,一个人的驾照就记满了,驾驶人要是因为交通标志的瑕疵而丢了分,实在是太委屈。
交通标志是维护交通秩序的尺子,是人们赖以遵守的标准,也是交通管理和执法的依据,要想让人们遵守好交通规则,交通标志首先要守“规则”。对于如何设置、管理、维护交通标志,相关法律设定有明确的“规则”。
笔者以为,各地不仅应该依法设置新的交通标志、标线,还有必要在征求民意的基础上依法对既有的交通标志、标线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规范,使交通标志、标线达到完善、清晰、科学、合理、稳定的标准,让人们走在路上,一目了然,心里明白踏实。同时,公安交管部门还应畅通交通处罚申诉救济通道,对于因交通标志、标线不规范而造成的处罚,要及时纠正,视情节减轻或免除当事人的处罚,以确保处罚公平。公安交管部门结合具体的申诉案例,还要对交通标志、标线的合理性进行评估,如发现交通标志、标线确实不规范不合理,则及时启动改善程序。
(编辑:刘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