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交通事故电动车违规占4成 现实行三处罚

22.06.2017  08:51

      (记者魏娜 通讯员徐飞 董冠男 杜泽文)21日,记者从武汉市交管局获悉,今年全市发生的交通事故中,因电动车乱穿乱行引发的占比达41.2%。交管部门将集中整治电动车交通违法。  

超标电动车带篷当摩的,拘留3天罚款3400元 

  6月13日下午18时左右,一辆电动自行车载着两名年轻女子,在前进五路向中山大道方向高速行驶,司机不停地按着喇叭,车上安装的雨阳篷与多名行人擦身而过,险酿交通事故。江汉交警立即上前拦截,最终在前进五路消防中队门前将电动车拦下。

  经查,司机严某与两名女乘客并不认识,只是谈好车费,欲将两人从前进四路送至中山大道水塔附近。这辆电动自行车不仅没有悬挂号牌,而且比普通电动自行车的个头看起来要大出不少。经鉴定,严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大于40kg,最高行驶速度高于20km/h,属于超标电动车。

  根据相关法律,驾驶这种超标电动车,司机须持有准驾车型D或者E类驾驶证,但严某仅持C1类驾驶证,属于准驾不符。江汉区交通大队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3日、驾照记24分、罚款3400元的处罚决定。

  违法电动车主,须在街头现场学法 

  21日上午10时,在硚口区利济路口,交警童庆云拦下一辆迎面驶来的电动车,车后座上坐着一名成年人。司机高先生被带到路口旁的交通安全宣传栏前,对照法律法规认识自己的错误。高先生面临三个处罚选项:一是在路口参与劝导违法,现场体验30分钟;二是现场抄写一遍展板上的《电动车行驶规定》;三是根据规定接受50元罚款。

  高先生考虑后选择了现场抄写《电动车行驶规定》。其间,童警官又拦下了同样有违法行为的祁先生,祁先生也选择抄写交规作为处罚。5分钟后,抄写好《电动车行驶规定》的高先生向交警表示:驾驶电动车时,还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违法了;通过学习,对自己安全出行帮助很大,在以后的驾驶中一定遵守规定。

  据交管部门介绍,全市设立41处像利济路岗这样的交通整治宣传教育点,重点针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走机动车道及乱穿马路等违法行为,现场开展宣传教育,交通参与者和违法者将被要求通过警示视频学、抄法规学、现场讲解学、执勤体验学、登记上牌学等“五学”,强化学习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市民尊法守法意识,形成良好的交通秩序,从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责编 桂思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