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二手房交易改收增值税 一套百万房少交税2400元

01.05.2016  09:28

  从5月1日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工作将全面展开。这是首次涉及自然人缴纳增值税,因为涉及到二手房交易,武汉晚报记者了解到,虽然税率没有变化,但由于税种改变,纳税人的负担将有所减轻。

   计税时间从过户时算起

  计税时间是从签合同的日子算起,还是从办理过户手续时算起?

  《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指出,“个人转让住房,在2016年4月30日前已签订转让合同,2016年5月1日以后办理产权变更事项的,应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也就是说,不管你合同是哪天签的,5月1日以后到房管局办理产权变更时,就是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交多少呢?根据财政部此前公布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北上广深以外的地区,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而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一套百万房少交2400元税

  目前买卖二手房过程中,个人需要缴纳5%的营业税,虽然营业税和增值税的税率都是5%,但增值税是“价税分离”,在计算增值税税额时,会将含税价款中所含的增值税先扣除掉,对于纳税人来说是减负的。

  例如,出售购买不足2年、总价100万的住房,如果是征收营业税,直接用100万乘以5%的税率即可,应缴税费5万元。而增值税是用不含税销售额乘以税率,也就是说要将含税价款中所含的增值税先刨开。不含税销售额算下来是95.24万(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5%)),再乘以5%的税率,出售这套房子要交的增值税为4.76万元。和以前的营业税相比要少交2400元。

  另外,这次营改增后依然要缴纳0.6%的增值税附加,所以营改增后税率的确是没有变化的。

  对二手房市场影响不大

  吉家地产市场总监黄蕾介绍,营改增后对整个二手房市场的影响有限,因为税率并没有发生变化,是由营业税平稳过渡到增值税。

  严禁借“营改增”之名哄抬物价

  本报讯(记者王丹妮 通讯员魏俊 叶翩)昨天武汉市财政局联合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物价局等多个职能部门联合声明:企业价格变动属于市场行为,不得以“营改增”政策之名随意涨价,更不得串通涨价,哄抬物价。

  与原营业税计算方法相比,增值税是按年销售额500万元的标准,划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其中,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税负较原营业税直接下降约40%。而“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则有6%、11%两档税率,但排除增值税价外税的特征,实际税率仅为5.66%和9.9%。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