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局严守“五关七制”强化国土整治项目建设

27.10.2015  10:07

  自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开展以来,针对群众提出的“土地整理项目建设与村组实际需求有差距”问题,石首局根据精细化管理要求,严守“五关七制”强化国土整治项目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严格把好项目建设“五关”。一是把好工程测量关,安排具有等级资质的专业测量队伍进行勘察。二是把好施工放样关,对单体工程严格按设计图纸放样。三是把好建设进料关,杜绝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四是把好监督管理关,工程施工中监理人员必须现场监督,工程指挥部技术组人员也要监督质量。五是把好工程验收关,竣工后,采用监理综合评价、业主单位外观形象评价、项目区群众使用效果评价“三评价”方式,市国土资源局统一组织对项目施工质量进行初检,初检不合格的,责令施工单位返工,初检后报省厅验收。

  二、严格执行项目管理“七制。一是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明确国土整治局为项目的责任主体,对项目的具体实施与管理负总责。二是严格实行项目公告制,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公示牌等形式,将项目的建设规模、内容等作出公告,增强项目实施监管的透明度。三是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制,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定施工单位。四是严格实行工程监理制,聘请经省国土资源厅备案有诚信、懂管理的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费用进行全程控制。五是严格实行施工合同制,严格约定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责任权利,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六是严格实行廉政合同制,在项目中标后,中标单位必须缴纳廉政保证金,并签订廉政合同来规范国土整治廉政行为。七是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检查制度,按照《荆州市土地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邀请市纪委挂牌牵头,局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项目的监督与管理,确保项目的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