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工商局“五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14.09.2015  10:33
 

今年以来,仙桃市工商局按照省局、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工商部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和班子队伍建设实际,扎实履行全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惩防体系和廉政建设各项任务。

一、 压力责任全压实。积极推动系统的“两个责任”,特别是强化主体责任的落实。要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当好廉洁从政表率等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分管与联系单位党员干部经常性教育管理等责任。同时,建立完善起党员干部廉政谈话、约谈、签字背书、诫勉谈话等配套制度,实行党组、班子成员、机关科室、直属机构、工商所所长主体责任清单制度、主体责任报告和述责述廉制度,层层传导压力,形成落实的制度保障体系和工作传导机制。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作为推动工商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坚持做到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强化责任担当。

二、 两个清单全覆盖。在建立完善领导班子集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党组其他班子成员领导责任以及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等清单的基础上,真正将“两个责任”的清单逐层延伸到基层,强化管人和管事的融合、“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的融合。要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树立“抓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深耕细作“责任田”,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部署的领导者,做直接主抓的推动者、全面落实的执行者。突出“倒逼式追责”,全面推进“一案双查”,坚持抓早、抓小、抓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督促,实行“两个责任”全覆盖。

三、程序过程全公开。要求各单位“一把手”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要情况亲自报告。督促相关科室对各工作岗位的党风廉政重点任务和工作责任进行分解和细化,责任到人。不断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积极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促进制度执行过程和执法办案过程的公开化、程序化、透明化,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检查督办全参与。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管理;支持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反纪律的行为。带头促廉洁自律,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规定,带头遵守公务接待等相关制度,及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做廉洁自律的模范践行者。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在检查中严格做到“三个在前”,即对苗头性问题提醒在前,对倾向性问题防范在前,对普遍性问题约束在前。5月份,分管领导对包片挂点的工商所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办检查。7月份,进行了半年检查考核,切实把主体责任抓严抓实抓到位。

五、教育提醒全方位。学习贯彻落实了省委、省局、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推进会三个会议精神。开展了家庭助廉活动,引导党员干部配偶当好“廉内助”;组织全市工商系统所有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法规知识测试;组织全市系统中层干部参观中共五大会址,观看警示教育片,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宗旨意识,拒腐防变,警钟长鸣。强化主体责任追究,以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确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零发生”,服务管理对象“零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