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期间全省工商系统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40万元

03.05.2016  11:19

  记者从湖北省工商局获悉,“五一”节期间全省工商系统12315网络系统(以下简称“12315系统”)处理消费者诉求共计524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40万元。

  “五一”小长假期间,全省工商系统12315系统处理消费者诉求共计5246件,其中咨询4472件、投诉701件、举报73件,分别占总量的85.25%、13.36%和1.3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4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处理诉求总量增加了29.63%,其中咨询同比增幅为35.84%,投诉增幅为13.36%,举报同比减少18.89%。

  “五一”期间全省工商系统共处理商品类投诉398件,投诉量居前五位的依次是:通讯产品、服装鞋帽、交通工具、家用电器、家居用品;处理服务类投诉303件,投诉量居前五位的依次是:餐饮和住宿服务、电信服务、文化娱乐体育服务、互联网服务、美容美发洗浴服务。

  “五一”期间投诉主要特点是:服务消费投诉占比连续增长“五一”期间商品类投诉398件,占投诉总量的56.78%;服务类投诉303件,占投诉总量的43.22%。服务类投诉所占比重较上年同期服务类投诉占比高了1.27个百分点,近两年呈连续增长态势。

   商品类: 通讯产品、服装鞋帽、交通工具、家用电器等的质量和售后问题是投诉热点。商品类投诉焦点仍集中在通讯产品、服装鞋帽、交通工具、家用电器、家居用品等五大类,其中交通工具类投诉增长明显。通讯产品类投诉主要集中在手机的退换货上,主要反映手机售后不遵循“三包”规定,手机出现问题只予维修、不退不换。服装鞋帽类商品质量问题较多,节假日期间此类商品消费量增加,一些瑕疵商品流入市场,有的商家借机欺诈消费者引发消费者投诉。交通工具、家用电器的质量和售后服务纠纷较为突出,交通工具主要是出现故障后商家不执行“三包”规定、维修费用高等问题;家用电器主要存在商家、售后服务中心迟迟不派人维修,修理周期长,修理效果差等问题。

   案例一: 2016年5月1日,消费者李女士在汉川城区某购物广场购买了一件文胸,货架上标价20.8元,当她付款时却发现电脑小票显示21.8元,提出异议,收银员的态度非常恶劣。李女士遂拨打12315电话投诉。工商执法人员赴现场,经查情况属实。经工商人员现场调解,根据《消保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购物广场赔偿李女士500元。购物广场负责人当面向李女士道歉,李女士表示满意。

   服务类: 餐饮住宿、电信和文娱服务类投诉“聚焦”合同争议。餐饮住宿服务投诉位居服务类投诉首位,主要反映虚假或误导宣传、预付卡使用不畅、经营者限制服务范围等问题。电信服务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是,4G流量套餐转换争议、流量收费及通信资费收取争议、运营商擅自增设收费业务、私自更改资费业务、不履行话费返还合同约定等。文化娱乐体育服务消费者投诉主要针对节假日预付卡使用受限、消费宣传明实不符等问题。

   案例二: 2016年4月30日,荆门市12315指挥中心接到消费者李女士投诉电话,称其2016年4月28日花了18元在美团网上团购了2张KTV消费券(商家位于掇刀区), 券上显示有效时间为2016年4月13日至12月31日,周末节假日通用,但4月30日商家却称该活动已下线,不能使用。接诉后12315指挥中心安排辖区工商人员现场调解。经调解,商家对李女士5月1日持券来店消费表示欢迎,并表示今后一定重承诺、守信誉,依法诚信经营。 (喻敏、程喆、吴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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