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调解”为农户追讨售粮款

06.03.2020  04:43


 

今天上午,郑集法庭在宜城法院第三审判庭云开庭审理两起不当得利案件。”4日,襄阳市宜城法院微信工作群里传来审管办通报。

 

3日,家事审判合议庭微信调解2件;4日,郑集法庭“云调解”2件。新冠病毒来得如此凶猛,但似乎并未影响到法院工作的进度和步伐,反而更激发了法官的工作动力,让他们铆足劲地在“”线上与时间赛跑,与疫情较量。

 

案件详情:2014年, 因宜城市德鑫工贸公司拖欠郑集农户粮食款未付,农户周某某、许某某、李某分别向宜城法院起诉,判决生效后,三农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经征求周某某、许某某同意后,法院将执行回来的粮食款32127元汇入了李某的银行卡内,由李某分别转交给周某某和许某某各10700元,但李某收到款后仅支付给周某某4000元。2020年1月6日,周某某、许某某二人分别将李某诉至法院。

 

郑集法庭受理案件后,该庭唯一的法官--庭长刘俊同志查看了诉状和当事人提供的法院领款凭证后,认为案件事实非常清楚,是出于什么原因被告李某又不愿意将钱返给两原告呢?带着这个疑问,刘俊同志通知被告到庭了解情况,被告说:“我也欠别的农户很多粮食款,由于德鑫工贸公司欠我的粮食款没给我,别人也催得紧,我就先用那笔钱救了急,我想着等有钱后再还他们俩。”刘俊同志听后严肃地批评了李某的这种不诚信的行为,李某当即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回家后一定想办法还钱。

 

离开庭的时间越来越近,可被告李某却没能将钱还上。没想到开庭时间又逢上新冠病毒疫情,为了保证公平正义不因疫情的影响而“迟到”,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法官刘俊决定利用在线调解平台进行一场 “云调解”。

 

 

 

法庭上,通过视频遥遥相望的原、被告显得很平静,没有了往日面对面的尴尬。刘俊同志借机主持双方调解,要求他们商讨出都能接受的方案。通过协商,被告与原告许某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李某给付原告许某某10700元,2020年6月30日前付5000元,10月30日前付5700元。被告李某与原告周某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李某给付原告周某某6700元,2020年6月30日前付3000元,10月30日前付3700元。

 

 

通过在线调解平台线上调解,调解过程仅耗时30分钟,不仅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还达到了案结事了的效果。并保证了疫情期间农户的权利。

 

 


  来源:襄阳中院 责任编辑:李璇 邓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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