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县部署清理整治违规建设项目

13.06.2016  03:38

6月3日,湖北省云梦县人民政府召开有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清理整治违规建设项目专题工作会议,副县长刘宝明主持会议并讲话,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根据《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严肃整治建设项目中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批建不符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保护建设环境安全。

高度重视。 开展清理整治是贯彻上级精神,保障环境安全的战略需要,也是依法行政,改善民生的迫切需要。本次活动由县政府统筹,乡镇(开发区)主导,相关部门督导,企业主体落实,形成清理整治合力,确保按期完成整顿任务。

属地管理。 按属地管理原则,乡镇(开发区)对清理整治工作负总责,切实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建立台账,对违规建设项目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并报送县政府。

分类处理。 按省政府《关于环保违建设项目整顿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本县实际,按照“关停一批、整治一批、完善一批”的要求进行分类处理。对不符合产业政策、选址不当、不能满足环保审批要求的已建违规项目在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任务能满足环境管理要求的在6月30日前完善环保手续;对符合产业政策的违规在建项目,责令停建,在6月30日前完善手续后续建。

合力推动。 各部门要按照环境保护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清理整顿工作。一是部门要加强指导,对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指导依法办理环保手续;二是加强部门协作,对列入取缔关停的项目,有关部门不能办理相关手续和证照;三是强化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

严格追责。 对清理整治措施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要进行通报,必要时由县政府行政约谈。因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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