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中院首次在二审中裁定准许原审原告撤回起诉

20.11.2015  16:15

        11月4日,黄冈中院民三庭首次对二审审理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裁定准许原审原告撤回起诉。

          2015年2月4日起实施的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此次该院首次在二审中对原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做出准许裁定,是正确适用新民诉法及其司法解释的体现,彰显了法律条文在个案运用中的生命力,既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提高了审判效率。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