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公告

12.02.2015  19:01

  为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公开制度的通知》(财综〔2014〕5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经省政府同意,现公布《湖北省及省直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湖北省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湖北省及省直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湖北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拒绝缴纳。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同我们联系。今后,收费基金政策发生变化,包括取消、停征、名称和执收单位变更等,我们将按规定程序及时更新《目录清单》内容。

  

  附件:1.《 湖北省及省直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

  2.《 湖北省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

  3.《 湖北省及省直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

  4.《 湖北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

  

湖北省财政厅

  201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