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机票却无法登机 航空公司曝“超售”潜规则

19.01.2015  13:09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日,西安的靳女士原本打算和同事一行4人,乘坐深圳航空的班机前往韩国首尔。但是,在机场办理登机手续时却被告知,这趟飞机只剩3个座位了。靳女士没能搭乘这班飞机。

   这是什么情况?难道飞机也“卖站票”了吗?其实,近几年,有不少旅客都曾有何靳女士类似的遭遇——“机票超售”。机票超售,简单来讲,就是卖的票,比座位数量多,比如有100个座位,但是实际卖了103张票,各家航空公司都可能出现这种情况。

   深航:和值机时间有关系,如果您是最后的,有可能航班上旅客都满了,您有可能被超售。一般不会太多,就3个5个。不敢太多,就是针对某些航线才会有。

   国航:有可能就是航班座位卖超了,有可能您晚到了,其他旅客就占了您的座位。这种正常情况下超售的几率还是比较小的。所以就是您到机场值机之后才能发现,有没有您的座。

   那么,航空公司为什么明知道可能坐不下,还要多卖票呢?旅客定票、买票之后会改变或者放弃行程,这样一来,就造成航班座位虚耗。所以,如果有更多旅客希望能买票搭乘这趟航班,航空公司会在有些时段的某些航线,多卖一些票。一方面,航空公司为了降低损失,另一方面,也能满足更多旅客的出行需要。

   但是,航空公司的损失是降低了,但作为被“超出”的旅客,行程却会受到影响。

   杭州的柏小姐算遇到“超售”情况中比较幸运的,当日她的航班经济舱超售,但幸好头等舱还有座位:

   柏小姐:因为那天到北京机场路上有点堵,所以到机场就是刚刚值机手续快结束的时候,我去办的登记手续。航空公司的人说,这个飞机超售了,后面经济舱已经全部坐满了。后来航空公司经过协调,给的处理结果就是把我的机票从经济舱升级到了头等舱。

   但是,不是每个“超售”都能变“升舱”。深圳的周先生曾因“超售”被迫改签,多等了6个多小时:

   周先生:提前50多分钟到的机场,换登机牌的时候告诉我换不了,说你去找海航的售票处。我们去了售票处,聚集了20多个人,都是办不了登机牌。它这个原因就是卖超了。延误了6个多小时。按延误3个小时给我们赔偿了200块钱。

   而福州的林小姐,因超售被迫改变行程,还多花了高铁钱:

   林小姐:买了长沙黄花机场到福州的班次,大概22:30的。20:00左右已经到黄花机场了。值机的时候本来自助值机是可以用的,但是我在那里刷不出来。工作人员就说整趟航班都满员。就和我协商能不能改第二天的。我这来不及。工作人员协商说只能改签到厦门的。厦门回的福州,这个动车票也是我自己承担的。他们就是只和你协调,就是后面这块处理得很不完善。

   同是遇到“超售”问题,问题的解决方式和程度却不一样。早在2007年,民航总局运输司曾下发《关于规范客票超售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航空公司履行告知义务,对无法登机的旅客提供相应服务并给予一定补偿等,但并未制定统一的执行标准。一般是提供改签服务,按照时间差予以一定的补偿。

   但是,因为没有统一标准,不少航空公司都表示,如果出现了超售情况,具体解决事宜,主要看和现场人员的沟通、协商情况。

   东航:超售我们都是安排后续航班的,赔偿是机场方面来和旅客提出交涉,和旅客商谈的。

   国航:正常情况下,您到机场发现超售了,公司针对超售有后续安排和补偿措施,机场值班经理会给明确答复。

   不少航空公司提出,超售是国际惯例。那么,航空公司方面应不应该为“超售”承担责任?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认为,超售属于一种“预期违约”,即便事前告知了消费者,航空公司也应承担责任:

   邱宝昌:超售是航空公司为了自身的利益,事前就设置的一种,预期违约。所以对消费者,对旅客来说是种违约的行为。提前告知也应该承担责任。航空公司为了自身的利益,这种做法也不是说他就是不能做。但是一旦遇到超售,怎么解决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合理诉求,怎么维护他的权益?什么是国际惯例?世界上190多个国家,是不是190多个国家都是有这种例子呢?即便是国际惯例,国际很多航空公司的做法,在咱们国内引进来的时候他只引了一半对自己有利的,比如超售在美国、在欧盟确实存在,一旦发生了超售他能给你安排的很好。一张机票他可以给你免了,半个小时、一个小时再安排另一航班,完了你一些补偿。所以说在国外如果遇到超售的话就相当于咱们中国买彩票中奖了,因为航空公司知道他理亏,一旦发生了超售的、撞车的话他是违约,他只有安排得让你满意。

(见习编辑 金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