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倒厨余”罚款 配套仍需跟进

25.10.2016  18:14

  吴左琼

  在广东东莞,餐饮单位或个人将餐厨废弃物与其他生活垃圾一起存放,或者将餐厨废弃物排入公共排水管道,将面临最高5万元的罚款。(10月24日《广州日报》)

  垃圾是否可回收,取决于回收站本身分类处理垃圾的能力和技术。据统计,目前生活垃圾中约70%为厨余垃圾,厨余垃圾含水量高,容易腐坏,直接影响着垃圾分类、回收以及垃圾减量化的效果。一些国家的垃圾分类已经非常成熟,但就中国来说,做的还远远不够。有的垃圾桶虽然标着“可回收”与“不可回收”标识,其实里面是“连通”的,扔进去的垃圾依然混在一起;即使垃圾桶内做到了分类,最终被送到垃圾车上还是被裹成一堆送到垃圾场,并未分类处理。“垃圾分类”缺乏重视和可执行的条件是我国的现状。从百姓的角度来说,做好垃圾分类、不乱倒餐厨废弃物,能改变我们的生活和生存环境,当然乐于接受,只不过,现阶段在很多地方都无法实现。所以,东莞作为试点城市,管住乱倒餐厨废弃物,规矩制定固然重要,习惯的形成也的确需要法律法规的约束。但从现阶段来说,却不能局限于“”治思维,必须要有配套措施跟上,才能保证餐厨垃圾都能按规定处理。

  简言之,就是要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同步加强对垃圾分类知识的普及,逐步构建包含“厨余垃圾”投放、收运、处理的垃圾分类产业链。在此过程中,需要借鉴也需要结合实际,更不是一日之功,只有积极稳步地推进,才能真正实现垃圾的分类处理,优化我们的生活环境。

(编辑:刘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