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车主7.5万买车位没有产权遇困惑 系人防工程

14.12.2014  14:04

  武汉晚报讯(见习记者王莹)人防工程停车位产权属于谁?开发商按照租用权收费是否合规?租用权能否买卖?如果遇到战争等问题怎么办……现如今,武汉很多小区的地下车库都属于人防工程,但是对于这类车库的产权、收费、转让等方面的问题,很多市民却闹不清白。为此,记者走访了物业、开发商和人防办,试图搞清楚这些问题。

   车主:

  7.5万买的车位没有产权

  市民雷先生居住的硚口区长丰街2008城市花园小区不久前对地下车库进行改造并启动新的收费模式,以前240元每月的租金现在变为了96 元,但是要一次性支付7.5万元购买70年的租用权。雷先生觉得这事闹眼子:月租照收,一次性还得交那么多钱,又没有产权。记者随机采访了小区的几位居民,不少人也表达了同样的困惑。

  小区物业工作人员透露,小区地下车位7.5万元是购买的70年使用权,另外每个月再交的96元是管理费。7.5万元是一次性支付给开发商的,他们物业只负责收取每个月96元的管理费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小区的60多个地下停车位已经所剩无几了。当问及地下停车位70年的使用权能否交易、以及如遇小区拆迁能否退费等问题时,该工作人员表示她不是很清楚。

   开发商:

  车库是人防工程 产权归国家

  记者随后致电该小区的开发商新长江地产。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08城市花园小区的地下停车库是人防工程,所有权归国家,所以开发商无法为车主办理产权证,只能出租给业主使用。

  当记者问及如果遇到战争或者小区拆迁等问题这个70年的使用权怎么处理时,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碰到不可抗力因素,那么车主购买的使用权会立即失效,费用不退还,这是购买使用权的合同上已经写清楚了的。至于使用权的转让,只要是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业主之间可以自由买卖,价格自定,开发商和物业免费办理更名登记。

   市人防办:谁投资谁受益

  市人防办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结合城市建设修建的小区人防工程为公用工程,所有权为国家所有,由政府委托人防部门管理。开发商没有权力卖人防停车位的产权。但是现在绝大多数小区的人防工程都是由开发商投资修建的,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由开发商投资建设的单件式人防工程,使用权和管理权归开发商所有,但由人防部门进行监督管理。所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发商是可以将人防工程停车位的使用权卖给业主的。

  (见习编辑 金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