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送面积”噱头没有了 武汉市场影响暂未显现

16.08.2014  15:51

  图为:买房不送面积,不少购房者认为自己没占到便宜 (记者曹大鹏摄)

  楚天金报讯 (记者廖桥 实习生刘琪)买房子送阳台、送飘窗,甚至是买一层送一层……“送面积”的营销噱头,已然被开发商发挥得淋漓尽致。虽然表面上是购房者占了便宜,但业内人士表示,所赠送面积实际上是开发商通过钻漏洞“”来的,而且早已折算到房屋单价上了。

  已执行满月的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正在堵住开发商“偷面积”的漏洞,“开发商请客、购房者买单”的噱头也将逐步淡出江湖。没有了赠送面积,购房者和开发商的心理会产生怎样的变化?房价会否因此变化?连日来,记者就此进行了市场调查。

  飘窗、阳台、功能房都免费送

  买房“送面积”已成普遍现象

  近日,首次买房的林女士在光谷看中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置业顾问承诺房子将赠送十多个平方米的面积,这让林女士觉得很是划算。不过房子户型结构有些不太好,林女士开始左右为难。

  什么是房屋赠送面积?连日来,记者走访江城多个楼盘发现,卖房增送面积已成普遍现象。

  在武昌泰然南湖玫瑰湾,一套二居室120平方米的户型,可免费赠送客户12平方米的额外面积。

  在汉阳广电兰亭盛荟,一套面积为63平方米的一室两厅户型,赠送面积包括飘窗、阳台以及厨房边的空地,三个区域共9平方米,相当于房屋销售面积的七分之一。

  在南国大家装江南店,41至69平方米loft户型,销售人员称房屋层高5.4米,开发商送隔板,相当于买一层送一层。

  在万科金色城市,90平方米的三房两厅户型中,赠送的功能房面积约10平方米。

  对此,中南建筑设计院深圳分院院长张玮告诉楚天金报记者,赠送面积只不过是开发商卖房的噱头,是利用商品住宅的建筑设计规范,尽量多设计一些既可以让业主使用,但又不计入销售面积或者只计算一半面积的居住空间,让购房者觉得物超所值。比如,目前市场在售楼盘中,阳台、入户花园的面积按照50%计算,层高低于2.2米的凸窗、用作停车场或设备用房的地下室、管道井等不计入销售面积。

  记者从房管部门了解到,目前市场上绝大多数情况下的赠送面积都不属于产权面积,所以未被写入房产证,今后如果遇到拆迁、出售、继承、抵押等情况,购房者的权益很难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