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忠书记和部分派驻纪检组组长座谈有关报道之三

16.05.2016  06:03

落实主体责任关键看行动

5月9日召开的湖北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座谈会上,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听取了14名纪检组组长的工作汇报,并与他们当面交流、解疑释惑,给他们打气鼓劲、传导压力。

派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支撑。省委书记对纪检组组长耳提面命、谆谆教导,无疑能让纪检组这个“探头”的定位更准、责任更清、底气更足,从而进一步释放派驻监督的活力。此举不失为落实主体责任这个全面从严治党“牛鼻子”的一次生动实践。

管党治党主责在党委,关键靠担当。党委是一个地区各项事业发展的领导核心,肩负着对本地区“五位一体”建设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全面负责的重大责任。党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敢抓敢管、真抓真管,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才会实打实、硬碰硬。否则,单靠纪检监察机关,是抓不好的。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逐渐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但当前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初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严肃指出:“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党的观念淡薄,把经济建设和党的领导割裂开来,对管党治党心不在焉;有的只顾抓权力,不去抓监督,任命干部时当仁不让,平时对干部却放任自流,出了事就撂挑子给纪委……”正因为此,总书记在这次会议上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实践的发展,更是认识的深化;是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制度的刚性规定。2015年10月,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将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纳入违纪情形。“全面从严治党就是党委分内的事”已成为全党上下的共识——不管党治党就是失职,管党治党不力就是渎职,出了问题就得“挨板子”。

对各级党委而言,落实主体责任,不仅是政治责任、政治担当问题,还是政治态度、政治立场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始终把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牢牢抓在手里,丝毫不放松、一刻不停歇,管党治党留下了“”、抓出了“”。如果各级党委放弃责任,遇事躲躲闪闪、遮遮掩掩,增强“四个意识”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主体责任的内容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落实主体责任关键看行动,要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牛鼻子”抓不抓得住,抓得紧不紧,关键在书记。作为一个地区、部门、单位领导班子的“领头羊”、“排头雁”,各级党委书记一定要以“舍我其谁”的政治担当,将主体责任根植于内心深处、体现于一言一行,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坚决防止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壁上观、只挂帅不出征、当“甩手掌柜”等现象。

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立下的军令状,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政治保证。在实现伟大复兴的神圣历史使命面前,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各级党委特别是党委书记没得推,也没得脱。(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