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将推行儿童福利主任制度

20.10.2017  18:31
    湖北日报讯  (记者杨麟、通讯员刘昶)昨日从省民政厅获悉,年底前,全省所有乡村均将推行农村儿童福利主任制度,负责留守儿童的摸底排查、政策宣传、发现报告和关爱保护工作,弥补留守儿童缺失的爱。
        年初,我省在十堰市郧阳区、宜昌市夷陵区、鄂州市梁子湖区、老河口市、大悟县等10个县(市区)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机制创新试点。各试点地区率先探索建立了农村儿童福利主任制度,效果显著。
        据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各试点地区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探索了宝贵的经验。云梦县指导乡镇、村与全县6427名留守儿童的受委托监护人签订了《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夷陵区建立了1名爱心邻居+1名学校老师+1名村干部+1名专业社工+1支爱心团队的“五个一”包保责任制;恩施市通过财政补助形式聘请了60位“爱心妈妈”对监护缺失的农村留守儿童进行关爱保护,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与社会组织签约,对全市300多名留守儿童进行生活救助、精神关爱、学习辅导等专业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