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也需要“文化扶贫”

15.02.2016  10:52

  一年打工存不了两万元,没想到过年几场牌就输掉一大半——春节期间,安徽省的一些农村青年向记者反映,过年亲朋好友聚会都会摆上牌局,有人甚至将一年的辛苦钱输了个精光。(2月14日新华社)

  时代流转,社会变迁,曾经丰富多彩的乡村文化传统庶几荡然无存。笔者少年时代,玩龙灯等群众性民俗活动还是乡村最隆重的过节方式,发动了全村村民,也联系了周边的村庄,乡村因之充满了活力与生气,也别具自然的内部亲和力与独特的外在魅力。

  随着青壮年外出打工成为常态,乡村人气稀释,民俗活动凋敝。乡村的过年,有如鲁迅《故乡》的萧瑟,一些污浊的风尚乘机野蛮滋长。牌局上输掉辛苦打工的收入,乃至赌博场上小老板输掉数年的积蓄是常事;更值得忧虑的是,由此可能引发一系列民事纠纷,乃至伤害盗抢的刑事案件,让本已凋敝的乡村额外笼罩一种不祥与危机四伏的诡异气氛。

  面对乡村的人力流失、人文塌陷,秉持无可奈何的畏难和无为态度,只能眼睁睁看着它日益衰败;可是,一旦基层把自己的职能从经济上、社会治理上、文化建设上全面运作起来,除了考虑“经济扶贫”,也重视文化扶贫,则大有作为。毕竟,每一个生于斯长于斯的人,都不愿也不忍自己的故土如此凋敝。

  过年豪赌输掉一年辛苦钱,这不应当是农民素质乡村风气的反面注脚,而是对淳朴风俗回归的呼唤。曾几何时,勤劳、淳朴、节俭、和平,是农民与乡村自然的代名词。“龟玉毁于椟中”,不该自我撇清地抱怨社会污浊风气的外来侵蚀,也不必想当然地责怪农民个体的不自律不自觉,更不该无所作为坐视良俗良风的委弃毁坏。乡村基层组织的领跑作用当积极发挥起来,同时,扶贫的观念亟待修补完善:贫穷或贫困,重视经济上“富起来”,也需有情怀、负责任地兼重社会治理、文化层面的“脱贫”。

(见习编辑 金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