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林区下谷乡建立“河长制”运作体系 为实现“河长治”管理目标夯实基础

20.03.2017  10:43

  为贯彻落实林区党委、政府“一号文件”精神,提升重点流域、重点河道的环境治理水平,下谷乡主动作为,对乡域内51km河流溪流实施“河长制”管理,对1条乡级河道、5条村级河道实行分段负责。“河长制”明确了各行政村、各职能部门职责,落实各项河道管理措施。

   一是突出“建制”,强化组织领导。 下谷乡党委将实施“河长制”作为“书记工程”来抓,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总河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乡“河长制”工作。在明确重要河段河长的基础上,增加了驻村班子成员担任河流流经村河段的段河长,进一步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实施经费保障,与相关部门协调对接,加强“河长制”的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河道的科学性、规范性管理。

   二是强调“结合”,突出难点攻坚。 结合下谷乡河流实际情况,要求各成员单位和各村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与生态文明建设书记责任制相结合,落实“四级”问责机制,践行生态文明责任;与农村垃圾处理工作相结合,在广泛动员、充分发动群众的基础上,组织当地群众对农户房前屋后、村庄周围、乡村道路沿线及河流沿岸的生活垃圾进行彻底治理,切实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将实施“河长制”工作纳入到美丽乡村建设范畴,加快推进沿河的美丽乡村、宜居村庄建设,安排专人巡逻,加大河道保护管理和案件查处力度;与重点项目建设相结合,将工程中存在乱占乱建、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行为进行及时整改,对建筑垃圾进行妥善处理。目前,乡域内2家采沙(石)点已全部关停。

   三是强化“督导”,狠抓责任落实。 加强对“河长制”工作的宣传力度,下步将在河流显要处设置责任公示牌,发动群众自发亲身参与“河长制”工作,接收群众的监督。组织人员深入各村,不定期对“河长制”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健全监测监督体系,坚持从源头上发力、从治污上破题。与各村签订责任书,明确各村的目标责任范围,建立“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力争通过两年的治理,逐步实现河域的自然修复,实现“水清、河净、岸绿、景美”的“河长治”目标,确保下谷山清水秀、绿水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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