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检察院迅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
本网讯(记者 戴小巍 摄影 谭明)5月2日上午,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晋委托,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永金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省委省政府工作汇报后发表的重要讲话和视察湖北期间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4月28日晚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继续坚持“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这条主线不动摇,为奋力谱写新时代湖北发展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图为会议现场
会议指出:时隔5年,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亲临湖北视察指导,在武汉主持召开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并与印度总理莫迪举行非正式会晤,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湖北的亲切关怀、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是湖北的政治大事、历史大事、发展大事,是对全省人民的莫大鼓舞,是对各级干部的巨大激励,在湖北发展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瞻远瞩、总揽全局,情真意切、语重心长,“五大关系”的论述为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四个切实”为湖北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提供了行动指南,这些重要讲话贯穿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立场观点方法,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的真理光芒,具有强大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是为湖北发展量身定制的“定盘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湖北篇”,是我们做好湖北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纲领。
会议强调:要把讲话精神组织学习好。全省检察机关要把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作为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具体检验,迅速组织本院干警掀起学习贯彻热潮。
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列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内容,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相结合,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视察湖北重要讲话和对湖北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相结合,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最高检决策部署相结合,真正学懂弄通、学深悟透,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在湖北检察机关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会议要求:要把重要指示贯彻落实好。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奋力谱写新时代湖北发展新篇章的总目标总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湖北检察工作,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为建设现代化强省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把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落到实处。加大对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的督导力度,指导督促各地用办案实绩服务、用业务数据说话,办出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并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要以此为主题,积极筹备好鄂湘赣三省检察机关联席会议。
二是把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的要求落到实处。认真贯彻中央、省委、最高检关于打好“三大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继续开展好“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集中抓好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积极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严厉打击危害金融安全犯罪,通过综合施策、精准发力,为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作出积极贡献。
三是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到实处。积极适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更加充分履行检察职责,提供丰富而又高质量的检察产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更高的要求,为党分忧,为民解难,让人民群众增强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是把司法体制改革落到实处。严格落实员额制,坚持领导带头办案,积极做好司法责任制改革第三方评估工作。要抓紧内设机构改革,坚持上下结合,以符合专业化办案需求为原则,深入研究、科学设置内设机构。积极做好国家机构改革后检察监督的调整对接工作。增强司法体制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使各项改革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会议强调:要把从严治检持续推进好。全省检察机关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绷紧讲政治这根弦,教育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执行中央、省委作出的各项决定,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要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严肃认真开展好系统内巡视巡察工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规范司法,坚决惩治自身腐败。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紧扣最高检《关于开展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专题调研的通知》和省“十四检”会议主题,开展务实高效的调研,切实把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搞清搞透,把意见和建议想深想细,推动新时代湖北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会上,省院领导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谈了学习体会。省院领导、厅级干部及机关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