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师生学习研讨《习近平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论述摘编》
新闻网讯(通讯员徐锦晋、丁鹏)12月15日,由中国人权研究会指导,武汉大学人权研究院主办的《习近平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论述摘编》学习研讨会成功举办。来自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人权研究院等部门的50余位师生代表参会,从多角度分享了学习《习近平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论述摘编》的心得体会。校党委副书记沈壮海出席研讨会。
武汉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张万洪教授主持会议。
法学院教授秦前红指出,《习近平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论述摘编》的出版表明我国已经形成了自己的人权话语体系,对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和人权研究都具有重要意义。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系副主任容志教授从治理的角度分析表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论述揭示出中国人权治理的实践逻辑与西方不同,我们的实践更具有现实性、团结性、目标性。
法学院副院长陈海嵩教授强调,习近平总书记的相关论述对环境权研究大有启发,消除了学界对环境权的认识误区,有利于切实保障公民享有良好生态环境的基本人权。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李霄鹍表达了对武汉大学人权研究院长期参与国内外人权交流对话取得成果的认可,并提出应该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际人权治理的论述,进一步形成有聚合力、原创力和行动力的研究。
此外,武汉大学人权研究院的多位师生代表从法治与人权的关系、人权话语与文化自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特定群体平等保障等方面阐述了学习体会。
沈壮海发表总结讲话。他说,《习近平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论述摘编》是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的集中体现,与党的百年奋斗目标相得益彰。他鼓励武汉大学人权研究院进一步发挥智库作用,在具体工作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论述,为中国人权研究提供更多学理支撑,在服务社会和国际交流中,为国家人权事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与会师生反响热烈,纷纷表示参加此次研讨会,加深了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重要论述的认识,对积极参与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共筑伟大复兴有了更强的信心和底气。
(摄影:田春雨 编辑:陈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