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读习主席讲话中引用的古文经典名句

14.10.2014  15:11

从品读经典名句中析事明理

——学习习主席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

习主席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多次引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经典名句,给我们留下深刻印象。本期“长征论坛”推出专题策划,摘登习主席此次讲话中引用的几处古文,介绍其出处及含义,并联系现实作一定的延伸和拓展。

应该看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很多经典名句言简意赅,蕴含着立身做人、为官理政的丰富哲理,有力彰显了中华民族的文化精神。习主席在此次讲话中引用的这些经典名句就像一颗颗珍珠,闪耀着理论和实践的光辉,生动说明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很多重大问题,值得大家认真品读、仔细体味。

——编  者 

不矜细行  终累大德

■赵  勋

【讲话原文】   “不矜细行,终累大德。”各级干部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带头坚守正道、弘扬正气,努力营造良好从政环境。

【引文延伸】   《尚书》记载,周武王灭了商朝,安定天下,声威显赫,四方蛮夷都来进贡。有个叫旅的国家进贡了一头獒犬,高大威猛,还能晓解人意。召公害怕武王玩物丧志,劝武王继续修德慎行,以尽安定国家和保护人民的责任,并指出“不矜细行,终累大德;为山九仞,功亏一篑。”不顾惜小节方面的修养,到头来会伤害大节,酿成终生的遗憾。就像堆积一座土山,已堆到九仞,只差一筐土了,却不肯覆上去而放弃,功败垂成,实在太可惜了。

国外有句谚语如是说:“一只失修的马钉会导致一匹战马失蹄,一匹战马失蹄会导致一个士兵的失败,一个士兵的失败会导致一个队伍的失败,一个队伍的失败会导致一场战争的失败,一场战争的失败足以葬送一个民族。”诚然,“细行”从来都不是小事,而往往关乎精神、关乎作风,关乎事业成败,正所谓“针尖大的窟窿透过斗大的风”。当年,林则徐以钦差大臣身份前往广州禁烟,临行前特地通知各地官吏,不准大摆酒席、不准馈赠礼物、不准惊动百姓等。尽管如此,仍然有官员花费不少人力、财力给他修建住宅。于是他又追加一条,不住豪华居所。林则徐矜守细行,才为后来他虎门销烟的成功夯实了底气。

逆水行舟,一篙不可放缓;滴水穿石,一滴不可弃滞。作风建设的“战局”不断向纵深展开,尤须我们抓常、抓细、抓长,持续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紧紧盯住作风领域出现的新变化新问题,及时跟进相应的对策措施,就像钉钉子,一锤接着一锤敲,才能确保“四风”问题不反弹回潮,才能不断地积小成谋大成、积小胜得大胜,最终达到预期目标。

为之于未有  治之于未乱

■余远来

【讲话原文】   历史使命越光荣,奋斗目标越宏伟,执政环境越复杂,我们就越要增强忧患意识,越要从严治党,做到“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使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引文延伸】   《道德经》第六十四章中云:“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泮,其微易散。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这段话的意思是,事物在其稳定的时候容易把握,在其还未出现明显征兆时容易谋划对策;事物在其脆弱的时候容易裂碎,在其微小的时候容易消散。所以,在做事情之前就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在整个局面还没有出现混乱的时候就要着手于治理。老子这种“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的辩证思想、“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的忧患意识和前馈控制思维,在中国历史上产生了深远影响。比如《战国策·楚策》中记载,苏秦劝告楚威王:“臣闻治之其未乱,为之其未有也;患至而后忧之,则无及已。”苏秦引用老子之方劝政,并对其进行了很好的补充。

“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的理念运用到从严治党的范畴,就是要学会“名医治于未病”,对一些倾向性问题和现象及早防范、止于未萌。1944年,毛泽东同志将郭沫若的《甲申三百年祭》作为全党的整风文件,并告诫全党:“我党历史上曾经有过几次表现了大的骄傲,都是吃了亏的……近日我们印了郭沫若论李自成的文章,也是叫同志们引为鉴戒,不要重犯胜利时骄傲的错误。”  5年之后,毛泽东在离开西柏坡时再次提醒大家:“今天是进京‘赶考’”“我们决不当李自成。我们都希望考个好成绩”。正是他这一清醒判断,有力统一了全党全军的思想,有效消除了盲目乐观思想,为夺取最后胜利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我们在新时期着眼于从严治党“未有先为、未乱先治”提供了典范。

当前,要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就必须有“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的前瞻意识、问题意识和前馈控制思维,将从严治党的关口前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决不姑息迁就,决不久拖成疾。

知屋漏者在宇下  知政失者在草野

■吴明录

【讲话原文】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让群众满意是我们党做好一切工作的价值取向和根本标准,群众意见是一把最好的尺子。

【引文延伸】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汉代政论家王充《论衡》中这两句话可谓寓意深刻:是否漏雨,屋宇下的人最清楚;政策得失,基层民众最知情。

广大群众既是好政策的受益者,又是有些政策不落实或方向走偏的受害者,可谓地道的政策得失的亲历者、知情者、评判者。一个有作为的从政者应当懂得,从群众那里可以听到真实的舆情、为政的得失、不打折扣的批评。因为这里没有阿谀奉承,没有精心安排,没有刻意导演。得悉了真实可靠的社情民意,便能知晓哪些政策是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的,哪些政策是不受老百姓欢迎的,这是领导者制定政策、完善工作的重要依据。一旦听不到“草野”的声音,耳边响起的只有一片甜言蜜语,就很可能闭目塞听,盲目乐观,“政失”的警报可能就要拉响。

一直以来,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是衡量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也可视为防止“政失”的前提条件。查阅案头资料,常发现这样一个事实,很多案例最先都是群众的检举揭发后才大白于天下,可见身处“草野”的人们,才是监督执政者的最佳参与者和评判者。倡导廉政勤政,严防“政失”,须臾离不开严格的监督,尤其是“草野”的监督。

群众中蕴藏着无穷的智慧,多身入“草野”,不仅可以丰富自己的政治智慧,找到解决诸多难题的办法,而且能够密切同人民群众的感情,谨防脱离群众的倾向,巩固党的执政之基。作为领导者身入“草野”,不可或缺的是放下架子,不耻下问。有些同志向上级问,向专家问,或许并不难于启齿,要是向群众问,向下级问,那就未必尽然了。古人云,“君子是以多学而好问也。”把下问当作真知源泉,先做学生,然后再做先生;先向下面请教,然后再做决策。这是充满辩证法的,也是被实践证明科学的领导方法。

奢靡之始  危亡之渐

■尤永斌

【讲话原文】   “奢靡之始,危亡之渐。”不正之风离我们越远,群众就会离我们越近。我们党历来强调,党风问题关系党的生死存亡。

【引文延伸】   《新唐书》列传第三十记载,唐太宗第四个儿子被封为魏王,其生活极为奢侈,朝中有人谏言,唐太宗为其辩护说:“舜造漆器,禹雕其俎,谏者十余不止,小物何必尔邪?”在唐太宗看来,就像当日舜制造漆器,禹雕饰俎器,都不是什么大事,大臣们实在没有必要苦苦进谏。而大臣褚遂良却正告皇帝:“雕琢害力农,纂绣伤女工,奢靡之始,危亡之渐也。漆器不止,必金为之,金又不止,必玉为之,故谏者救其源,不使得开。及夫横流,则无复事矣。”在褚遂良看来,今天是漆器,明天就是金器,后天就是玉器,等到后来越搞越豪华,已然无法制止,所以这些事看似微不足道,但后果严重,即所谓“奢靡之始,危亡之渐”。

日常生活中,恐怕和唐太宗同一想法的人不在少数,有的人刚开始时坚持原则,严守纪律,一旦放松自己,思想突破了防线,就会变得一发而不可收,于是头脑中就有了“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既然湿了鞋,干脆洗洗脚”的想法。以至于有老百姓批评奢靡之风的现象时说:“一根烟二两油,一顿饭一头牛,屁股底下坐栋楼”。奢靡之风损害了党的形象,疏远了党群关系,成为影响党的前途命运的重大威胁。正所谓,“有国者未尝不以恭俭也,失国者未尝不以骄奢也。”

奢靡之风的根源是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问题。如果秉承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心中想着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拿群众当父母,拿权力当压力时,必然会心存谨慎;知权力从何处来,明资金从何处来,自会战战兢兢、节俭省用。因此,对奢靡之风的治理,严格的管理只能解决“不敢”和“不能”的问题,而“不敢”和“不能”只是治标,问题的彻底解决是达到“不想”的效果,这才是治本。

道私者乱  道法者治

■郭凤海

【讲话原文】   “道私者乱,道法者治。”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

【引文延伸】   “道私者乱,道法者治”,出自《韩非子·诡使》。在这里,“道”就是“导”,是引导、遵循之意。也就是说,治乱兴衰之道,主要在于能否严明法纪,杜绝因私违纪枉法。

毋庸讳言,今天的公私关系同以往那种单纯强调集体主义、狠批“私字一闪念”已经完全不同。我们在强调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关系的同时,日益尊重个人的合理、合法利益选择。国家好了,人民才会好。公与私、“大家”与“小家”有各自的合理界线,并不完全对立,追求公共利益无需迫使人们在“小家”和“大家”之间作出艰难取舍。一个人在公职范围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就是公,并不妨碍他在公职之外关照小家和个人之私。但是,如果他超越了公与私的合理界线,利用手中的公权力为个人谋取私利,或侵犯群众的合法权利,这实际上就是把一己之私与社会公共利益、与群众合法权益对立起来,就是因私违纪枉法。

“道私者乱”,主要乱在因私违纪枉法。这些年,“四风”和腐败现象严重侵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严重败坏党群、干群关系,严重破坏社会正常秩序。如果一旦泛滥开来,必然误导大众,败坏风气。正如清代章学诚所说:“天下之患,莫患于知其不可,而群趋于不得不然之势。”因此,党的组织、党员、干部能否正确处理公私关系,坚决摒弃不当之私,严格遵守党纪国法,直接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关系到国家治乱兴衰。

有法纪可依是严明法纪的前提。但是,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形成不敢贪腐、不能违纪的氛围,则更加重要而紧迫。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制度建设成就很大,制度体系相对完备,但运用制度的治理模式还相对滞后,依法治理的实践还存在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升级。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基本实现“有法可依”的基础上,更要注重法律规章的实施,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形成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以及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实现制度创新与治理升级的有机统一,彻底解决“纪律约束失效”“司法不作为”的问题。

“道法者治”,主要治在党纪国法的权威进一步“立”起来,在实践上进一步“严”起来。我们应该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完善纪律规定,从政治纪律、廉政纪律、人事纪律、财经纪律等方面,加强执纪问责,把从严治党、严守党纪国法真正落到实处,不断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为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纪律法规保障。

(《解放军报》2014年10月14日 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