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50个县市区接受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检查

22.09.2014  17:52

9月19日上午,湖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检查意见反馈会在武汉举行。国家督学、原四川省教育厅厅长涂文涛代表国家督导检查组向省政府反馈意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何秀超主持会议。省政府副省长郭生练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教育厅厅长刘传铁、省政府督查专员何丽君、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督学邓道玉出席会议。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督导组对我省申报的50个义务教育发展均衡发展县(市、区)进行了督导检查。审核中有7个县(市、区)因均衡差异系数不达标等原因未能通过本次评估认定。9月15日至18日,督导组分组对43个县(市、区)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通过核查学校,走访座谈,问卷调查,广泛听取社会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意见建议,对我省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的工作进行认真分析和评估。督导组认为,湖北省将义务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去年29个县(市、区)通过国家认定,打响了第一炮,今年又有43个县(市、区)通过了国家实地核查,完成了省政府与教育部签订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规划的阶段性目标,取得了新进展,迈上了新台阶。

郭生练副省长强调指出,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着力推进均衡发展。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加大省级财政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新增教育资源和建设项目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地区倾斜,切实帮助薄弱学校提升办学水平,努力缩小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办学差距。二是要强化整改落实,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督导检查组提出的整改建议,省政府将进行专项研究和整改落实,谋求更大的突破。三是要强化督导检查,着力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教育督导和评估的重点,加快形成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鲜明导向。

会议要求,43个县(市、区)政府要按照督导检查组要求,一个月内拿出整改方案,三个月内上报整改情况,省政府教育督导室要跟踪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