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举行国家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活动

09.12.2014  11:20

  12月4日是首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4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弘扬宪法精神,推进法治天门建设,当日,天门市在宝安广场举行国家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活动,市司法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37个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500多名工作人员走上街头,开展大型普法宣传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相关负责人等参加活动。

  母亲把父母共有财产过户给妹妹合理合法吗?工厂借用工人钱不还该怎样追讨?邻居盖楼挡住了自家住宅的光线该如何维权……当日上午,活动吸引了大批群众热情参与。

  由于是首个国家宪法日,当天的宣传日活动不但规模大,更突出了“宪法”主题。记者看到,不少主办单位专门制作了一些“宪法”展板走廊,向群众介绍我国宪法的历史、法治文化建设等,还有工作人员向关心宪法的群众发放了一本红色小册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原来我家小楼采光很好,但去年邻居盖起一栋楼,把我家的光线挡住了,请问我可以通过什么渠道维护我的权益?”在司法局展台前,一名中年妇女向律师咨询。当日,除了法治宣传外,市司法局还开展了法律援助活动,到场的律师与市民面对面,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随着多年普法工作的深入推进,我市群众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也在加大。当日,活动吸引了近千名群众前来咨询,发放法律宣传资料一万余份。

  下一步,司法部门将继续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深入宣传宪法,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在全社会形成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实施。(天门市政府法制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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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