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生争署名”背后的真问题

26.06.2016  22:33

  杨京

  这两天,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郑磊“”了!为了给学生争取署名权而不惜从某核心期刊撤稿,郑磊的这一举动引来一片“怒赞”。对于此事,当事人郑老师则表示,“因为不正常的事变得正常了,正常的事反倒显得反常了。

  作品的署名可以看做是对著作权的标定。作品在某个档次的刊物上发表,往往与职称、评优等种种因素挂钩。从期刊的角度出发,拒绝署研究生的姓名,可能存在看重作者头衔的功利因素,也是为了杜绝“人情文章”的现象。

  这又涉及到两个方面,有学生求导师在文章后署名以获利。或者本来是学生写作的文章,却以老师作为名义上的合著者,甚至第一作者。学生出力费神,老师只出一个“名头”,自然何乐而不为。

  无论是哪种情况,都涉及到学术不端和诚信问题,文章的水平往往还难以保证。为了避免“自砸招牌”,这家期刊才想出如此方法。这种“一刀切”的方式虽然失之简单粗暴,甚至有点“论资排辈”的意味,但也算是无奈之举。就连郑老师本人都表示了一定的理解。

  在整件事情中,我们更需要反思的,应该是整个学术界风行的潜规则。用郑老师自己的话说,“不正常的事情”是如何变得正常的?

  一篇文章如何完成,其过程恐怕只有作者本人知晓。因为学生和老师间存在天然的强弱势关系,在署名问题上如何拿捏,更考验从教者的学术道德。郑老师守住了这条底线,其他的同行该如何?这不能全靠个人的自律,更应当从制度上加以规范。

  同时,还需要学术界对包括论文在内的科研成果,形成一个更加科学的评判标准,不唯“第一作者”而论,也不搞“雨露均沾”。这样,才能既不打击学生的科研热情,也有利于对各人的学术贡献进行公平的考量。

(编辑:刘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