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风险服务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

01.02.2016  08:41

  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1月23日至24日在北京召开。会议总结了2015年全国司法行政工作,对做好今年司法行政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会上,内蒙古、浙江、安徽、山东等省(区)司法厅作了大会交流发言。今天,本报择要刊发他们的经验做法。

  破难题补短板推动监狱工作固本强基

  湖南省司法厅

  2015年以来,湖南省司法厅抢抓机遇、奋起直追,在固本强基上迈大步子、搞大建设、求大突破,力求推动监狱工作大发展。

  深入调研,认真评估,查找全省监狱工作短板。针对问题和短板,在加强内部管理、深挖潜力的同时,积极争取政策、资金、项目支持,积极向上汇报、主动协调部门、有效沟通地方,多方寻求解决路径和办法。由厅局领导逐一牵头,分别明确责任部门、落实团队和推进方案,步步跟进、强化落实,各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经费保障水平大幅提高。与2013年相比,2015年罪犯生活费、医疗经费均有增长,建立了罪犯大病统筹基金;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和财政部门预算经费也有了明显提高。

  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快。从2015年起,由省政府统筹安排资金,推进监狱布局调整和安防、消防、医疗等设施建设。目前,布局调整在建项目全面提速、待建项目全力推进,安全基础设施和备勤楼建设项目全面铺开。2016年上半年将实现监狱重点区域监控全覆盖。

  安全维稳机制进一步完善。监门哨全部实现武警上岗,AB门全面实现联控联动;与省卫计委联合下发文件,明确卫生部门对监狱医院的支持政策,开通罪犯医疗“绿色通道”。

  执法和改造难题得到有效解决。协调省高级人民法院等4个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进一步规范刑罚执行中对罪犯执行财产刑工作。协调省高院、省人民检察院等出台文件,规范老病残犯认定,加大减刑假释力度。协调民政、教育等14个部门开展联合帮扶,将符合条件的罪犯子女纳入帮扶体系。协调人社、财政等部门加大支持,完善以星城监狱为龙头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让半数以上刑释人员出监前学到一技之长。

  从优待警措施逐步落实。认真落实各项政策待遇,建立全省监狱警察基金会,筹措资金抚恤、资助因公牺牲、致残和特困警察。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棚户区改造,建设公租房。省政府将省直监狱警察纳入省直部门绩效考核范畴。大力推进监狱文化建设。

  创新发展全面推进戒毒工作“四化

  浙江省司法厅

  浙江省司法厅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会议精神,在理论上加强创新性概括,在政策上加强前瞻性安排,在落实上加强科学性推进,推动浙江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从转型向定型发展,从模式创新向体系完善发展。截至2015年年底,全省有强制隔离戒毒所10个,在册戒毒人员9336名,同比增长7.83%。

  贯彻会议精神,推进戒毒工作科学化。全员学习,凝聚戒毒工作新共识。深入研究,丰富戒毒工作新内涵。聚焦对标,谋划戒毒工作新思路。组织开展“解放思想找‘短板’、齐心协力补‘短板’”讨论活动,认真查找司法行政戒毒领域在发挥先行和示范作用中的差距,厘清当前和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深入谋划浙江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十三五”发展规划。

  聚焦中心任务,推进戒毒工作专业化。构建专业化的戒治机制,打造专业化的戒治平台,健全专业化的戒治设施,建设专业化的民警队伍。根据戒毒场所承担的任务要求,在每个戒毒所建立戒毒医疗、心理矫治、康复训练、教育矫正、诊断评估五大专业中心。全省10个戒毒所全面实现生理脱毒、教育适应、康复巩固、回归指导“四区分离”。全部建成康复训练馆、心理咨询室,购置全自动生化仪、安思定治疗仪等医疗戒治设备。

  健全制度体系,推进戒毒工作规范化。明确民警岗位职责。健全完善制度,对戒毒所各科室、专业中心、大队的部门职能、岗位职责予以细化明确;细化戒治技术标准。健全完善系列专业技术标准,加强场所各项管理制度与戒治标准之间的配套衔接。完善执法工作规程,健全完善《戒毒执法指南》《分级处遇管理规定》《所务公开办法》以及执法管理细则,规范执法流程。

  顺应“互联网+”趋势,推进戒毒工作智能化。着力构建以戒毒指挥中心和网络医疗戒毒平台、网络心理咨询平台、网络体能康复平台、网络职业培训平台、网络诊断评估平台、网络社会帮扶平台等“一中心六平台”为主干的智能化戒毒工作体系。开发各类业务软件,实现信息传输网络化、戒治业务标准化、民警执法规范化、数据分析智能化。

  强化社会支持,推进戒毒工作社会化。健全与社会医疗机构的协作机制,健全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协作机制,健全与教育、人力社保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健全与社会志愿者队伍的协作机制。聘任100名社会知名人士担任戒毒公益大使,与团省委联合招募2100名戒毒志愿者,与省老龄委、省妇联等部门组织开展“1+1”戒毒帮教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戒毒工作。

  加强教育管理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安徽省司法厅

  2015年以来,安徽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夯实教育管理基础,创新教育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教育管理水平。全省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4.3万人,累计解除10.7万人,矫正期间重新犯罪率持续控制在0.11%以下。

  以完善制度、强化保障为支撑,不断夯实教育管理工作基础。健全组织保障,立足省、市、县和乡镇(街道)四级组织网络,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制度保障,建立健全39项制度,形成了完备的社区矫正制度体系。及时出台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完善调查评估、登记宣告、集中教育、心理咨询、训诫管理、电子监控、档案管理、帮困扶助、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一系列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教育管理各环节工作;落实政策保障,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在机构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责任,强化了社区矫正工作政策保障。

  以平台建设、科技应用为依托,探索创新教育管理工作机制。搭建教育管理平台,大力推进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目前,全省108个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全部建成使用,累计投资近亿元、建设面积4.3万平方米;推进矫正基地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建立社区矫正就业基地422个、教育基地481个、社区服务基地1293个;强化信息技术应用和装备建设,建立社区服刑人员数据库,推行社区矫正档案电子化,研发社区矫正定位系统,同时开展电子腕带监管试点。改进日常管理方式,在所有司法所配备身份证、指纹读卡器,推行社区服刑人员报到、学习和社区服务等电子签到确认。

  以资源整合、专项活动为载体,努力提升教育管理工作水平。完善矫正机制,制定《社区服刑人员分等级管理暂行办法》《社区服刑人员奖惩办法》,组织专门力量统一编写《社区矫正工作手册》和《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学习大纲》;整合帮教资源,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小组建设,协调建立社区服刑人员的培训就业、最低保障、临时救助、社会保险等保障机制,建立联合授课机制,组建由离退休老干部、教师、高校学生、乡村干部等组成的志愿者队伍,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到看守所、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深化专项活动,在全省开展脱管漏管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收监执行在逃社区服刑人员追捕专项行动,形成强大震慑;与检察机关建立联合点验机制,协调公安机关对脱管人员进行查找,与民盟安徽省委联合开展“黄丝带”社区矫正帮教行动。

  聚焦重点群体突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海南省司法厅

  海南省司法行政机关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要求,坚持以“法治海南”建设为总揽,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走出一条适合海南实际的普法工作之路。

  抓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近年来,海南省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一是将学法用法纳入考评体系。把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表现纳入班子考核和个人考核的主要内容,把各级政府学法用法、依法行政纳入政府工作综合考核范畴。二是强化制度保障。全省将每年12月定为法治宣传月,同时实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三是强化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在全省组织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海南”大学习、大讨论等主题活动。四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2015年,省政府制定了《海南省各级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均已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抓青少年法治教育,致力于培养青少年法治信念。开展法治文艺进校园巡演活动。组织力量把典型案例改编成8部情景剧,在全省正式启动巡演活动;推动法治教育进教学大纲,制定实施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施意见,将法治教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计划。全省中招考试从2015年起增加法治内容;推进队伍建设,提升法治教育师资水平。制定实施兼职法制副校长管理办法,启动省级校长全员依法治校培训项目。

  抓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全力引导农民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认真总结“法律进乡村”的成功做法,积极搭建活动载体,不断推动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向纵深发展。一是巩固完善农村普法“五个一”长效机制,并对该制度进行了升级,探索“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试点。二是注重把农民普法与“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有机结合。制定适合农村基层干部特点的法律学习培训计划,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工作发展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完善各项村级事务管理制度。三是借力地方传统文化开展农民普法。充分挖掘地方特色传统文化资源,打造地方普法品牌,推进法治实践活动,切实提高普法教育实效性。

  全力打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升级版

  广东省司法厅

  近年来,广东省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

  努力争取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来谋划。省委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列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决定的意见,纳入《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修编版)。

  推进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服务社会治理法治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全省以每个村(社区)不低于1万元的补贴标准,在全省2.6万个村(社区)实现律师法律顾问全覆盖。全省共有1800多名律师担任各级政府法律顾问,县级政府聘请率超过60%。

  提升律师法律服务业的广度和深度,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全省先后组建了小微企业、工会服务等专项律师服务团。律师积极为港珠澳大桥等重点工程建设提供法律服务。探索打造广东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法律服务业合作发展平台。

  打造法律援助等服务圈,服务民生保障改善。广东着力构建“农村一小时、城市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71.3%的法律援助机构将服务窗口设在临街一层。各地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卡、特殊群体“绿色通道”等便民利民措施。地级市实现“三大类”司法鉴定机构的全覆盖。

  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服务社会和谐稳定。各地巩固完善村(居)、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的同时,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在物业、劳动、道路交通事故等领域,形成了一批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特色品牌。

  搭建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法律服务不断便捷化。建成了全省统一运行的“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广东省公共法律网上服务大厅设置了司法考试等网上服务窗口,完成司法考试考生档案电子化。全省146家公证机构实现网络互联互通,建成“广东e公证服务”网,覆盖全省多数城区的公证机构。目前已有69个县(市、区)、751个镇(街道)、8843个村(社区)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窗口)初步建成运行,预计将在2017年覆盖全省。

  “十三五”期间,广东将推进实施“一五三”创新升级战略,即以“创新升级”为一条发展主线,以理念、体制机制、方式手段创新为动力,重点建设司法行政工作机构网、信息化网、法律服务工作网、普法工作网、监所工作网等“五张网”,加强政治保障、财政保障、制度保障等“三项保障”,全力打造和建设具有广东特色的法律服务体系“升级版”,为广东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作出应有贡献。

  服务大局着力推动律师工作创新发展

  山东省司法厅

  去年以来,山东省司法行政机关紧紧围绕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健全体制机制,完善工作措施,推动律师工作创新发展,多项工作取得了突破。

  律师代理申诉工作实现突破。认真总结全省律师参与化解涉诉信访案件的工作经验,联合省法院出台《推动开展律师代理申诉工作暂行办法》,在全国率先启动律师代理申诉试点工作。首批确定了45家市级以上优秀律师事务所和430名执业五年以上的优秀律师,到省及各市法院轮流值班,接待处理申诉案件。截至目前,已成功代理案件1500多起,化解一大批涉诉信访案件。将代理申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了工作顺利进行。

  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实现突破。山东省司法厅联合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等12个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涵盖了律师执业所涉及的主要部门、行业,以及执业活动的全过程,有效解决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与省法院联合开通律师服务平台,各级法院面向律师提供网上提交、申请、送达等7大类25项服务。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7名律师被省委政法委确定为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和惩戒委员会成员。连续三年选派33名律师到政府、政法机关等部门挂职锻炼。

  律师业转型升级实现突破。成立198个专业法律服务团,重点围绕“一带一路”、“走出去”战略、城乡发展一体化等提供法律服务。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律师服务民生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广大律师积极为弱势群体、小微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公益性服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参加公益社会活动等达21万件(次)。注重发挥律师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目前,全省律师共担任各类法律顾问4.2万家,在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基层自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律师队伍建设实现突破。大力开展高端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训,与省人社厅、商务厅联合实施“百名应对国际贸易摩擦高端法律服务人才培训工程”,获国家外专局立项,并争取到了财政资金;连续两年公费选派青年律师到美国攻读MBA,着力为开放型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完善律师执业惩戒制度,制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工作规则》,对违法违规执业的律师和机构,敢抓敢管,为律师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用大数据提升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内蒙古司法行政机关把信息化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强力推进,突出地缘和后发优势,下决心要在信息化建设上下功夫、见实效。

  将信息化建设纳入全区“互联网+”行动计划,探索走出一条适合地区特点的路子。在全区部署一套系统,各基层单位作为用户,形成全区一张网、四级应用模式。把带有重复性的内容进行整合、数据共享共用,防止造成数据孤岛和信息壁垒。经多方协调,自治区云中心为司法厅单独划出司法行政云,统一提供服务器、基础性软件及运行维护服务。建设执法执业平台,动态采集数据,实现业务流、工作流、信息流的深度融合。

  建成了司法厅监控指挥中心,设有指挥大厅、控制室、会商室等功能用室。利用自治区政法网,将盟市司法局监控指挥中心及监狱系统14699个监控点接入了司法厅监控指挥中心,实现了对监狱的实时监控和在线指挥。利用北斗定位系统开发了一套社区服刑人员定位管理平台,目前软硬件已开发完成,定位手机及腕带经试运行性能稳定,先期3000套将部署全区。开发网络舆情监测平台,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天候全网监测,为有效应对网上舆情提供即时性、预警性、苗头性信息。

  注重服务便民,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采取“O2O”模式,结合民族地区特点,建成了全国首家蒙汉双语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12个盟市设立热线平台,12小时工作制,每班保证有1名蒙汉双语咨询员。将全区咨询员的工资待遇纳入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予以补助。运行半年以来,话务平台解答群众来电4.6万余次,网站平台解答群众咨询5.2万余次。借助法制网的中央媒体资源,开通法治内蒙古网,开通法治内蒙古微信微博,微信关注人数已达10万余人。针对内蒙古辖区跨度大、路途远等特点,开发了远程探视(探访)系统,服刑、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家属到户籍所在地旗县司法局即可进行远程探视探访。

  优化整合处室职能,成立司法厅信息监控指挥中心,负责全区信息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监控指挥应急突发事件,有8个盟市司法局成立了专门机构,旗县司法局有专人专门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强化经费保障,自治区政府先后补助1500余万元用于软件开发和社区矫正技防设备购置。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和基层法律服务志愿者1902名,全部充实到司法所,成为信息化应用的骨干力量。注重应用培训,全年培训2.3万人次。

  强基层建平台抓保障促规范服务发展

  河南省司法厅

  近年来,河南省司法行政机关牢固树立强基固本思想,坚持强基层、建平台、抓保障、促规范,司法行政机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能力显著增强。

  着力抓好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做好司法所业务用房项目选址、建设用地和省本级资金配套等工作,两千多个司法所彻底解决了长期存在的无房、危房等问题。落实司法业务用房建设资金6亿多元,获批的建设项目中大多已建成投入使用。坚持把监所建设和布局调整作为维护安全稳定的重要基础,全省累计投入大量资金,新建、迁建部分监狱,就地改扩建10余个监狱,撤并分散关押点52个;迁建强制隔离戒毒所两个,扩建14个,全方位升级场所基础配套设施。

  着力抓好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平台,促进全省18个省辖市和96%的县(市、区)成立专门的社区矫正机构。建成社区矫正中心75个,设立教育基地77个、服务基地295个、就业基地89个,增强了刑罚执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能力。积极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全省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室全部实现临街一楼设置,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室实现各级法院全覆盖,法律援助工作站点有效覆盖公安看守所、县(市、区)律师事务所和群团组织。2009年到2015年,法律援助覆盖面从占人口总数的20%提升到40%以上;办案量从近4万件增加到近9万件。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全省建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5.57万个,建立调解组织734个。

  着力抓好业务装备。全省监狱建成数十个(套)监控指挥系统。为全省监狱戒毒警察配备执法记录仪,上岗全程开启,下班向数据库输入执勤数据。目前,大量执法记录仪配备准备工作正有条不紊推进。

  着力抓好经费保障。明确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最低保障标准,联合省财政厅定期开展经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有效解决了全省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缺乏标准、缺少保障的问题。将社区矫正经费全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为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争取省委、省政府将法律援助持续列入十大民生工程,全省法律援助办案经费连续7年递增。

  以“四聚”工程为抓手锻造过硬队伍

  湖北省司法厅

  近年来,湖北司法行政机关将队伍建设作为常态化、长期性的重要战略任务,大力实施“四聚”工程,在抓重点、转作风、提素质、求实效上持续用力,促进了司法行政队伍素质全面提升。

  抓好关键少数“聚心”。抓住领导班子建设这个“牛鼻子”,通过“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有效增强队伍凝聚力和向心力。厅党委班子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增强法治思维,把法律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必经程序。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推行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厅党委班子公开承诺“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经常深入基层调研,实行“一线工作法”和“现场工作制”。

  深化正风肃纪“聚气”。强化主要领导“第一责任”、党委班子“集体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去年对40个监狱、戒毒单位进行了“拉网式”巡查督导,查找6大类95个问题并全部督促整改到位。强化警务督察,建立厅、局、监(所)三级督察体系,三年来开展警务督察3.6万次,提高了监所执法水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开展多项专项整治活动,解决了一批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司法行政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推进能力建设“聚才”。努力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素质能力。推进干部轮岗交流、挂职锻炼,三年来全系统处级领导干部交流160人次。实施“年轻干部培养工程”,针对“三支队伍”的不同特点,分类分级施教。投资改扩建省司法警官训练总队,每年列支足额经费用于教育培训,并督促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将培训经费纳入预算、足额保障。深入开展信息化应用技能“大比武”活动,举办专题讲座218场次、考试205场次、实战演练126场次,提升了干警信息技术操作能力。

  注重强基固本“聚力”。深入开展“三好班子”“五好支部”“红旗党支部”等系列创建活动,三年来全系统受到中组部、中央政法委、省委、省委政法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57个,优秀党员120人,优秀党务工作者61人。积极推进警员职务分类管理改革,1.2万人落实了警衔职务工资。在监狱、戒毒单位深入开展“一监一品”“一所一品”文化创建活动,开展“十佳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十佳人民调解员”等评选表彰活动,树立了以敖大焕等为代表的一大批在全国、全省均有影响的典型模范引领带动广大干警见贤思齐,汇聚了推动改革发展的正能量。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
湖北省档案馆关于实体档案暂停提供利用的公告
尊敬的利用者: 省档案馆正在开展库房档案调整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