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环保局发出首张“查封扣押令”

30.03.2016  19:24

近日,丹江口市环保局联合丹赵路办事处、余家营村委会,对丹江口市丹赵路办事处辖区内两家违法排污企业依法予以查封。

被查封的两家企业均位于丹江口市丹赵路办事处,分别是新城塑料加工厂和海峰塑料加工厂。据了解,两家企业均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投入生产,违法排放污染物,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2015年4月丹江口市环境监察大队对其作出停止生产的行政处罚决定,在今年的现场排查中,环境执法人员发现该厂在偷偷生产,通过现场调查取证,收集了该厂违法生产的证据。2016年3月,丹江口环境保护局对两家违法排污企业下达了《丹江口市环保局查封、扣押决定书》,25日上午,监察执法人员并对两家企业的破碎机、清洗机、造粒机等设备予以查封。

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环境保护法》被广泛解读为“史上最严”,尤其是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方面,明确了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许多新的更加严厉的惩处措施。新法实施后,环境执法的震慑力更强,执法效果也不再因缺乏强制手段而打折扣。

通过此次执法行动,有效制止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对违法排污企业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丹江口市环保局将继续保持对环境违法企业零容忍的态度,铁拳治污,为丹江口市的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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