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北省中药材质量标准》 《湖北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修订工作的通知

08.07.2015  18:43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检院:

  为了加强中药材及中药饮片质量的监督管理,完善我省中药材质量标准和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更好地提高我省中药材及饮片质量,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方药材标准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食药监办药化管〔2015〕9号)的要求,省局决定启动现版中药材标准和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修订工作。编写《湖北省中药材质量标准》和《湖北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17年版),实现我省地方中药材及中药饮片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对于规范我省中药材及饮片的生产加工、促进我省中药资源开发利用及中药新药的研究、推动我省中药产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更好地完成中药材标准及炮制规范的编写修订工作,请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泛征求辖区内中药材及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企业、中医院及药品检验等单位的意见,具体要求如下:

  一、对现版中药材及中药饮片质量标准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品种,提出修订意见,包括品种名称、来源、修订项目等。

  二、提出中药材标准增订品种,原则上为中国药典及原卫生部药材标准未收载的、我省中医、民族医及民间有使用历史及使用习惯,来源清楚,有稳定的药材供应的品种;提出药材的使用历史及增订理由。

  三、提出湖北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修订意见。包括饮片的加工炮制方法,标准检验项目及炮制规格等,提出修订的理由。对拟增订的中药饮片品种收载,原则上增加近年来因炮制方法改变而产生的新的饮片炮制规格,对原炮制规范中已无应用的炮制方法和炮制规格品种可作调整。

  四、为了更好、更全面地制定我省中药材质量标准和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请各市、州局务必于5月30前将意见书面反馈至湖北省中药材质量标准编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侯俊杰

  联系电话:027-8782600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丁字桥54号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430064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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