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烟湖北20年投资或打水漂:涉案人闻风外逃(图)

30.07.2014  17:18
中烟湖北和湖北省烟草专卖局,是一家单位两块牌子。

  13亿贷款失联,中烟湖北或为风险背书

  法治周末记者 王阳 刘立民

  发自湖北武汉

  2014年6月20日,审计署发布对11家国有企业2012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其中对中国烟草总公司(下称中国烟草)的审计报告显示,该公司存在核算不规范、对下属单位管控不到位等问题。

  当日下午,中国烟草就在官网发文:“审计指出的问题绝大部分已整改落实,个别问题仍在积极整改中。”对于中国烟草的快速回应,公众一片叫好,但武汉市民何明(化名)却满脸沮丧。

  在审计署公告发布前11天,根据何明的爆料,《法治周末》以《柳锦强操盘的“蛇吞象”股权运作游戏——中烟湖北国有股缩水调查》为题,披露了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下称中烟湖北)在投资湖北香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武汉香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香利公司)中,存在决策轻率、投资效益低下、违规转让股权等问题。但40多天过去了,中烟湖北没有任何回应。

  何明还告诉记者,中烟湖北在香利公司成立时投入了巨额股本金,20多年未见分文红利,股权却从60%大幅缩水至10%。“此外,香利公司将认购的两家银行股权质押,为自己和第三方担保共计借款高达13亿元。而随着还款期限的临近和香利公司原董事长柳锦强的失联,中烟湖北20余年的投资很可能‘打水漂儿’。

  中烟湖北丧失控股权

  炎炎夏日,武汉像个大蒸笼。

  在临近中烟湖北的一间小茶坊里,法治周末记者再次见到了举报人何明。作为中烟湖北的一名中层干部,何明亲历了香利公司挂牌成立时的喜悦,见证了公司经营发展时的艰辛,也感受了国有股权丧失的无奈。

  1984年成立的中烟湖北,和湖北省烟草专卖局是一家单位两块牌子,既履行烟草专卖执法和“两烟”市场监管职责,也负责承担全省烟叶生产经营、卷烟市场营销、现代烟草物流建设等任务。

  1992年,19岁的何明进入中烟湖北工作。当年的中国,新一轮改革开放如火如荼,“敢于实验,勇于创新”的标语贴满了城市的大街小巷。

  经过了一个多月的调研,中烟湖北向湖北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现在的商务厅)提交了一份《可行性研究报告》,拟由中烟湖北和香港鸿发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香港鸿发)成立合资公司。

  据何明回忆:“当时,内地还没有合资企业股份制的先例。合资公司选定的投资重点,既有房地产开发,也有与烟草行业有关的包装材料印刷”。

  1992年6月8日,香利公司领取了湖北省商务厅下发的《中外合资企业批准证书》。同年6月22日,香利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资本2000万元,中烟湖北占股60%、香港鸿发占股40%。

  在中烟湖北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香利公司有十分美好的愿景:16年合作期内,企业可获净利3.78亿元,年均约2400万元;国家每年可收利税837万元,中方年均获利1220万元,港方年均获利810万元。“本项目有经营周期短,见效快,经济效益高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