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区法院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专题学习十九大精神

27.10.2017  15:44

10月25日下午,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学习贯彻十九大会议精神,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机关委员会委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党组书记、院长闫小龙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薇主持会议。

闫小龙院长结合该院审判工作实际,畅谈了学习十九大报告的四个具体体会:一是立足新时代,更加自觉地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作为法官要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二是开创新局面,更加自觉的履行好审判执行职能。全院入额法官要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三是执行新制度,更加自觉地抓好审判执行工作。学习十九大报告,关键就是要将精神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中,要按照上级法院关于执法办案新要求,奋力拼搏,按照法律规定,严格审限管理,做到公告有报纸,审批表从程序到实体都要规范,从细节处促使该院积案化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四是落实新要求,更加自觉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要将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学原文、读原著、反复读研,认真学思践悟,通过领导干部和支部带头学习把全院学习工作带动起来,以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指导推动执法办案等各项工作,真正以优异成绩来体现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实际成效和成果。

 

责任编辑:颜晶晶 李珮珮 李恋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