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党委中心组学习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30.09.2016  17:34

9月28日下午,省司法厅党委书记谭先振主持召开厅党委中心组学习会,集中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厅党委成员、厅级干部、省纪委驻厅纪检组、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机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

会上,厅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政治(警务)部主任邓传荣领学了《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6名厅党委成员、纪检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了中心发言,畅谈学习体会。通过学习讨论,大家一致认为,中央印发《问责条例》,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总结了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活经验,强化了治党管党主体责任,体现了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党管党的决心,释放了“失职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对于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具有十分重要深远意义。

谭先振强调,学习贯彻《问责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问责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与《处分条例》、《准则》等党内法规配套,是我们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利器”。全省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担当和落实治党管党主体责任的有力抓手,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纳入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实施主体、对象、情形、方式方法,切实解决好“谁来问,问谁责,问什么,怎么办”的问题。 一要认真组织学习。 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宣传引导、个人自学、深入讨论等形式,在全省系统尤其是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营造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的浓厚氛围,做到所有支部全覆盖,所有党员无遗漏,确保学深学透,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二要持续传导压力。 厅党委要严抓严管,加强全省系统从严治党监督、考核。各级党组织要以《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为依据,敢抓敢管敢担当,切实发挥党组织核心领导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充分发挥带学促学作用,把自己摆进去,对照六种问责情形,联系实际,以上率下,动真碰硬,加压传导。 三要强化问责追责。 要坚持问题导向,压实问责责任,结合省委巡视反馈存在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主体责任不力、作风纪律松弛等问题,全面部署,重点突出,立行立改,上下一致,务求实效。要真刀真枪地开展问责追责,坚决破除一团和气、好人主义、讳疾忌医等思想,下狠手、出重拳、严法纪,绝不姑息。要切实加强对《问责条例》实施情况检查,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不仅要对失职失责领导干部进行问责,还要对失责不问、问责不严者进行追责,让失责必问责、问责必从严成为常态。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