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胡锦涛文选》和宪法法律

09.12.2016  00:36

12月8日上午9:00,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行政楼二楼1号会议室举行学习会,专题学习《胡锦涛文选》和宪法法律。会议由校党委书记周应佳主持。全体校党委中心组成员参加了此次专题学习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学习〈胡锦涛文选〉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胡锦涛文选》报告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校党委中心组成员此前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胡锦涛文选〉报告会上的讲话》和《胡锦涛文选》。此次学习会上,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孙厚权教授作了学习《胡锦涛文选》的辅导报告,他重点介绍了《文选》的基本篇目构成和内容,解读了《文选》的主要思想精髓,并深入阐释了学习《文选》需要重点关注的几个方面内容。

马克思主义学院熊威博士作了题为《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实现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辅导报告。他围绕“何谓宪法、如何树立宪法权威、依法行政背景下依法治校的启示”三个方面对宪法进行了深入的讲解。

周应佳作总结发言。他指出,两位专家的辅导报告主题鲜明、重点突出、言简意赅,为大家深入学习《文选》和宪法提供了有力帮助。

他强调,《胡锦涛文选》正式出版发行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学习《胡锦涛文选》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胡锦涛文选》报告会上的讲话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胡锦涛同志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历程中,有力地推进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创造性地提出了“科学发展观”这一伟大理论和思想。我们在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文选》过程中,要把学习《文选》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一起来,通过学习《文选》,进一步加深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提出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理解,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他强调,我们开展宪法学习,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国”战略的需要。我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体现。我们全体干部师生要做到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把握好宪法的基本原则,掌握好宪法确立的基本制度,不断提高广大干部师生的宪法意识,做到忠于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使用宪法。学校要坚持依据宪法、高等教育法来制定大学章程,并依据章程来依法治校,不断提高学校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治校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