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边督边改问责典型案例

04.12.2018  11:24
  案件一:赤壁市赤马港办事处陆逊湖村焚烧电子垃圾问题  

  2018年11月19日,群众向中央第四生态环保督察组投诉,咸宁赤壁市三国文武学校后面关山屯村、赤马港办事处陆逊湖村卫生院后面,夜晚有人在焚烧电子垃圾,异味、烟尘严重,烧毁周边树木。

  赤壁市政府立即组织市公安局、市环保局有关人员赴现场调查,在位于赤壁市赤马港办事处陆逊湖村六组一处山坳内,发现载有电子垃圾的车辆、电子垃圾、焚烧残留物、焚烧炉及相关设施。经初步调查,该作坊占地面积约600平方米,未办理任何行政审批手续,未安装任何环保设施,建有一座土法焚烧窑炉,现场堆有电子垃圾和电子边角余料约15吨。赤壁市公安局通过勘探、取证,立案侦查,已抓获前期投资人1名,并依法刑事拘留,其他刑侦工作正在推进之中。赤壁市已对该作坊进行了查封,后续将对该作坊进行拆除,并组织对周边生态环境进行修复治理。鉴于存在对焚烧电子垃圾监管不力的问题,对赤壁市环保局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诫勉谈话,对赤壁市环保局监察大队办公室相关负责人通报批评。

  案件二:襄阳市樊城区太平店镇砖厂环境违法生产问题  

  2018年11月19日,群众向中央第四生态环保督察组投诉,襄阳市樊城区太平店镇朱坡村、上茶庵村、大冲村、田山村各有一家红砖厂,燃烧煤,烟尘很大。

  11月20日,襄阳市樊城区组织专班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朱坡村砖厂以燃煤为能源,以页岩、煤矸石及少量黏土为原料生产页岩砖,污染防治设施不到位,违法生产;上茶庵村砖厂、大冲村砖厂、陈家湖砖厂均以煤为能源,以黏土为原料生产红砖,属于落后工艺装备,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当日,樊城区立即责令朱坡村、上茶庵村、大冲村及陈家湖四家砖厂停产整治,并对四家砖厂停止供电;责令朱坡村砖厂升级改造污染防治设施,待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引导上茶庵村砖厂、大冲村砖厂、陈家湖砖厂升级改造,若2019年3月31日前无法完成转型升级改造,樊城区政府将成立联合执法专班,予以彻底取缔关停。经襄阳市樊城区太平店镇党委研究,由镇纪委对大冲村、朱坡村、上茶庵村、陈家湖社区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责成4个村(社区)负责人在全镇党员大会上作出深刻检讨。(记者 王理略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