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报》:产磷大村的改革账

30.06.2016  02:07

  “去年公司销售磷矿石150多万吨,缴纳资源税2400多万元。资源税改革后,我们公司的税率将由10%下降为7%,少缴资源税720多万元,而且不用交杂七杂八的费用和基金了。”对将于7月1日全面推开的资源税改革,全国人大代表、保康县尧治河村党委书记、尧治河集团董事长孙开林仔细向记者算了一笔账。

  湖北省保康县是全国八大磷矿之一,磷矿远景储量10亿吨,年产磷矿石约500万吨。尧治河村是保康县的磷矿重地。尧治河村的村长孙开林从1988年开始就带领村民开山辟路,炸石开矿。经过20多年的努力,如今的尧治河是全国文明村。孙开林也先后当选全国劳动模范,第十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记者了解到,湖北省是全国率先实施磷矿石资源税改革的试点省份,而保康县是湖北省资源税改革试点县。2013年以前,磷矿石资源税从量征收,不分品位每吨15元;2013年后,磷矿石适用10%的资源税税率从价计征。“从价计征有效遏制了磷矿生产经营中‘采富弃贫’的现象,公平了企业税收负担。”孙开林告诉记者。

  据孙开林介绍,2015年,保康县销售磷矿石440万吨,入库资源税税款8256万元。此次改革,磷矿资源税税率调减至3%~8%。按7%的税率计算,在销售数量和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全县磷矿企业将分享资源税改革红利2400多万元。同时,全部资源品目的矿产资源补偿费降为零费率,停止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取缔地方针对矿产资源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企业将少缴费2200万元。综合考虑,改革后磷矿企业的资源税费负担将比改革前下降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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