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报】守一方水土 建生态湖北

29.01.2016  15:35

   

十二五”时期,是湖北省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力度最大、成效最显著的时期。全省各地认真贯彻“绿色决定生死”三维纲要,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141平方公里。 

武汉、鄂州、咸宁等城市,通过对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的预防治理,结合城市水系整治和生态园区建设,进一步美化了城市生态环境,改善了人居环境。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大别山老区、武陵山区、幕阜山区、桐柏山区等一大批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地区在实施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后,已发展成为湖北省重要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生态旅游观光带,完成了从“山荒、水浊、地瘦、人穷”到“山清、水秀、景美、民富”的悄然蝶变。 

强力推进,法制建设取得新突破 

深入推进《水土保持法》在湖北省贯彻落实,遵循“坚持问题导向、体现湖北特色”的原则,推进《湖北省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修订出台,于2016年2月1日正式施行,为全省依法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2015年7月制定出台《湖北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和《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试行)》,推动水土保持补偿制度健全完善。完成《湖北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实施规划(2013-2017年)》编制,先后出台《湖北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235件,有力推进了法制水保进程。 

依法行政,预防监督迈上新台阶 

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思路,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强化生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狠抓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提高全省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措施实施率、设施验收率,有效控制了人为水土流失。与“十一五”期间相比,“十二五”期间培训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4110余人次,增加441%;审批水土保持方案6303个,增加61%;开展水土保持执法检查1.9万多次,增加90%;验收生产建设项目1348个,增加30%;查处违法案件1298起;督促生产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防治费435.78亿元,增加234%。 

统筹规划,综合治理取得新成效 

按照“突出规划引领、强化前期工作,狠督建设进度、规范建设管理,整合资金项目、打造特色亮点”的工作思路,初步构建起符合湖北省省情的水土保持规划体系,编制完成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坡耕地治理、科技发展、信息化建设等专项规划编制,积极抢抓国家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良好机遇,大力实施“丹治”、“长治”、石漠化、崩岗、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等重点治理工程,积极探索民间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管理体制和激励机制,形成了全社会治理水土流失“大合唱”。将综合治理与新农村建设、精准扶贫、万名干部进万村“挖万塘”“洁万家”、国土整治、农业开发、湖泊保护、农村小水电、山区生态修复紧密结合,建立起“多层次、多功能、多效益”的水土保持生态治理综合体系,初步实现了“山变绿、水变清、粮增产、人变富”的建设目标。与“十一五”期间相比,“十二五”期间累计完成投资89.29亿元,增加463%;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142平方公里,增加69%;覆盖县市区52个,增加62%;受益人口110万,增加69%;治理后人均增收2600元,增加136%。 

科技引领,动态监测提升新能力 

成立省水土保持学会、省水土保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加强水土保持技术服务中介组织管理,推动了全省水土流失防治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深入开展。大力加强全省水保监测能力建设,扎实推进水保动态监测工作,为全省水土流失防治提供了强有力的监测信息化支撑。初步建成由1个中心站、14个市级分站、73个监测点组成的监测站网,基本覆盖省内各类水土流失类型区。每年编报全省水土保持公报,广泛开展水土流失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重点治理工程动态监测工作,进一步落实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制度。系统整编38个重点监测点采集的数据,陆续收集整理约200G监测及遥感数据并录入数据库,开展“三峡库区数据库建设及其水土保持系统评估研究”等10项动态水土保持监测科学技术研究,提升了监测信息化水平。监测网络站点建设数、数据整编数据量及科研项目量均比“十一五”翻了一番以上。 

强化宣传,国策教育呈现新局面 

按照“抓重点对象、抓重点载体、抓重点活动、抓重点队伍”的思路,深入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教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的“五进”活动,大力推进水土保持进党校试点,推出《湖北省水土保持科普教育读本》等一批宣教力作,狠抓宣教队伍建设,创新宣教方式途径,做到报刊上有文章、电视上有图像、网络上有消息、广播里有声音、视野里有牌子、社会上有影响,促进了全民水保意识的不断增强。创建保康县等2个国家级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宜万铁路等3个国家级生产建设项目生态文明工程、武汉市蔡甸区西湖流域等7个国家级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起到了很好的示范推广和科普宣教作用。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进党校、水土保持“记者采风行”、“呵护家园、珍爱水土”中小学生有奖征文、纪念“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等宣教活动800余场次,指导全省28所中小学开设水土保持教育课堂,参与人数近10万人,比“十一五”增加近一倍。 

回眸“十二五”,湖北省水土保持工作成绩斐然;展望“十三五”,湖北水土保持工作任重道远,却又充满希望。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阶段,也是全面推进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行《湖北省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关键时期。湖北省水土保持工作要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突出“六抓”:一抓发展理念。要把贯彻党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落实“绿色、市场、民生”三维纲要,加快建设生态湖北,让千湖之省蓝天长驻、青山长在、碧水长流作为湖北省水土保持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二抓科学规划。认真编制《湖北水土保持2015-2030年发展规划》,描绘湖北省水土保持中长期发展蓝图,通过规划来引领水土保持工作。三抓预防监督。全面强化预防监督管理,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强过程监管,坚决将人为造成水土流失控制在最低限度。四抓综合治理。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全力加快综合治理步伐,精准助力山区尤其是贫困山区发展和群众脱贫。五抓监测能力。夯实水保监测系统,合理设置监测站点,为水土流失防治提供准确科学的信息化保障。六抓国策宣传。运用生动活泼的形式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凝聚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水土保持的强大活力。通过以上“六抓”,圆满完成9800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治理任务,为湖北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说湖北水土保持辉煌“十二五” 

一、法制建设取得新突破 

出台了《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修订)、《湖北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和《湖北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试行)》。 

配套出台《湖北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235件。 

二、预防监督迈上新台阶 

培训水土保持执法人员:“十一五”760人次;“十二五”4110人次,增长4倍。 

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十一五”3920个;“十二五”6303个,增长61%。 

开展水土保持执法检查:“十一五”约1万次;“十二五”1.9万次,增长90%。 

验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十一五”1034  个;“十二五”1348个,增长30%。 

督促生产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防治费:“十一五”130.37亿元;“十二五”435.78亿元,增长234%。 

三、综合治理取得新成效 

全省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投入:“十一五”15.86亿元;“十二五”89.29亿元,增长463%。 

全省治理水土流失面积:“十一五”6000平方公里;“十二五”10142平方公里,增长69%。 

重点治理县:“十一五”  32  个;“十二五”52个,增长62%。   

受益人口:“十一五”65万;“十二五”110万,增长69%。 

治理后人均增收:“十一五”1100元;“十二五”2600元,增长136%。 

四、监测能力提升新水平 

建成由1个中心站、14个市级分站、73个监测点组成的监测站网。 

完成监测网络站点建设:“十一五”14个,“十二五”31个,增长121%。 

完成重点监测点数据整编:“十一五”18个,“十二五”38个,增长111%。 

采集监测数据总量:“十一五”60G,“十二五”200G,增长233%。 

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科学技术研究:“十一五”4项,“十二五”10项,增长150%。 

五、国策宣教呈现新局面 

组织宣传教育活动:“十一五”500余次、参与近5万人,“十二五”800余次、参与近10万人,均增加近1倍。 

国家级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十一五”无,“十二五”2个。 

国家级生产建设项目生态文明工程:“十一五”无,“十二五”3个。 

国家级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十一五”4个,“十二五”7个,增长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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