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通报】路畅村美楚留香

31.08.2018  09:44

驻湖北首席记者 石斌 特约记者 方庆
竹山村路美如画。
霜染秋路。
平坦的上学路。本版图片由 湖北记者站 提供
大别山红色旅游路支线。
温随农村公路。

        初秋时节,行走在湖北农村,随处可见的是一条条畅通的“四好农村路”,像一根根毛细血管串联起一个个村落,为农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铺平了道路,也为农村加快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今年6月,交通运输部组织的农村公路观摩组来湖北参观,全国人大代表彭祁在考察了松滋、潜江、天门的“四好农村路”之后动情地说,湖北农村公路,实现人在路上、路在心上、路畅心畅,老百姓更加幸福。

        近年来,湖北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截至目前,全省农村公路总里程超过23.5万公里,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已整治安全隐患里程4.9万公里。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精神,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坚持行业引导、主动作为、找准短板、强化措施,紧扣精准扶贫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聚焦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推动全省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

        行业主推  营造示范创建氛围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2017年,湖北省黄州、竹山两地被交通运输部评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各地纷纷掀起了“四好农村路”建设高潮,砥砺奋进争当示范。

        为了充分调动各地政府的积极性,湖北省政府印发了《湖北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对湖北省首批6个“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落实了每个县400万元的奖励政策,建立了与农村公路投资政策相挂钩的激励机制。2017年,该省又新增12个“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并在此基础上,积极争取潜江、大冶、神农架林区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

        示范县(市、区)充分发挥了典型引领和示范作用,全面掀起了湖北省“四好农村路”建设热潮,首批“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已累计承担了30余次县级单位的学习交流活动,先后接待了两次兄弟省份的学习考察。

        从今年起,湖北省将“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由县(市)向乡镇延伸,引入第三方参与,连续3年每年创建50个示范乡镇,将给予每个示范乡镇200万元奖励,以点促面,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向纵深发展;计划连续3年每年创建1万公里美丽农村路,每公里给予5万元定额奖补,挑选200至300公里农村公路,开展路产融合的创建示范,助推地方产业经济发展。

        同时,该省印发《湖北省“四好农村路”建设督导考评实施细则》,建立健全督导考评工作机制,完成了督导考评工作的市州全覆盖。

        提档升级  建设稳步推进

        近年来,湖北交通人深深认识到,既要把农村公路建好,更要管好、护好、运营好,为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

        湖北是全国综合交通运输改革试点省份之一,按照省政府批复的《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湖北省农村公路“十三五”建设补助标准大幅提高。同时,注重将农村公路建设与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和扶贫搬迁政策相适应,服务小康社会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

        湖北省委、省政府将农村公路建设纳入为群众办实事的公开承诺,每年建成农村公路不少于1万公里,为农村公路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截至今年7月,全省农村公路总里程达23.5万公里,占全省公路总里程的87%,位居全国第四、中部第二。

        在争取部投资政策的基础上,湖北省每年落实农村公路建设省燃油税补助17亿元,各地争取政府债券、涉农资金整合政策向农村公路倾斜,通过“一事一议”等措施筹集资金,用好用活农发行“保本低息长期限”的开发性金融贷款政策,不断拓展筹资渠道。

        同时,湖北省推行农村公路建设“八公开”制度,逐步完善农村公路质量保证体系,一次性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强化质量监督,每年在县市自查验收、市州全面复核的基础上,按照不低于25%的比例对农村公路新改建项目进行质量抽检,对抽检不达标的县(市、区),扣减下年度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取消年度“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和公路系统先进单位评选资格。

        依法治路  加强规范化管理

        今年7月26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农村公路条例》。此条例规定,除农机田间作业需要在农村公路上短距离行驶外,铁轮车、履带车及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车辆,不得在农村公路上行驶。这是湖北省县级政府推动立法对农村公路的又一保护措施。

        近年来,《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湖北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关于促进全省普通公路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颁布实施,使湖北省农村公路发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修订后,已于2017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将村道纳入公路路政管理范畴。《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的修订也已开展立法调研。湖北省民族自治地区首部农村公路管理条例——《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村公路条例》修订后已于2015年10月正式实施。

        襄阳、恩施、神农架林区、天门、仙桃、潜江已成立了地市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率已提高至85%,并结合燃油税费改革,将原乡镇交通管理站人员整体转型转岗成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主力军”。大部分乡镇政府设置了专职或兼职的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大多数县级编办正式批复了县、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明确了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属性及其承担的主要职能,人员经费全额或差额纳入了地方财政预算,养护经费基本实现“以钱养事”,农村公路养管长效机制得到了进一步健全。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人员的整体素质,2017年10月湖北省举办了为期五天的专题培训班,各市、州、县共计23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湖北省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日趋规范化,通过委托或授权农村公路机构行使路政管理权,全面加强包括村道在内的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扩大治超覆盖面,依法保护路产路权。大多数乡镇建立了由公安、住建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治超机制,并结合当地实际在通村公路上设立限宽墩和限高梁,因地制宜地开展农村公路治超,做法行之有效。

        十堰市指导所辖的8个县(市、区)积极探索研究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工作,推广县统一执法、乡村协助执法的工作方式,聘请村两委干部担任农村公路安全管理员,聘请各村治调主任担任劝导员,严格控制公路两侧建筑红线,加大路政管理和治超力度,不断优化农村公路通行环境。

        精细养护  推动可持续发展

        日前,一场特殊的竞选在竹山县宝丰镇举行。经过演讲、答题、打分等环节,农民贺泽成顺利当选为曹家湾村的“路长”。

        “路长制”是湖北省创新农村公路管理制度的一次探索,每个村选出一位“路长”,负责辖区范围的公路管护,并制定奖惩措施,严格考核兑现。据悉,“路长”工资与管护水平挂钩,综合评分在90分以上,全额发放养护工资;80至90分,每差一分扣减养护工资50元;80分以下,除扣减工资外,由村委会对其进行约谈。年终综合考核获得优秀的,每公里再奖励500元。“路长”上路,养护水平大提升。

        农村公路管养是重点,更是难点。以往,农村公路通常采取“政府投、政府养”的单一方式,花了大量的资金修路,后期却无人管养,出现路况差、使用寿命短等现象。为此,湖北省政府连续出台规范性文件,要求各地创新思路,建立“政府兜底、有路必养”的管养长效机制。

        湖北省不少地方探索出台了以奖代补、政府投资、招商引资、社会捐资的多方筹资政策,引导受益民众参与养路、护路。

        潜江建起全省首个集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于一体的农村公路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448个网点哪里出现问题,可实时监控,快速解决。大冶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契机,制定爱路护路村规民约,并纳入文明村、美丽乡村创建范围,营造“爱护公路、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老河口探索“以树补路”新模式,整合利用社会投资,鼓励本地企业投资绿化、发展旅游,目前3万多亩公路沿线树苗可实现资产增值。

        2017年,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积极争取省级财政按照最新的农村公路里程基数,以“7351”标准落实全省农村公路养护资金4.08亿元。省补专项资金全部用于路面养护工程,县级财政按照不低于1000元的标准配套乡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

        潜江市财政已将乡村公路标准提高至每年每公里2500元。各地由县级交通运输局或农村公路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年度路面养护计划,实行养护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制度。通村公路养护由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编制年度养护计划下达到各乡镇,由各乡镇农管所(站)监督实施。年底,再由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组织专业人员对路面养护进行验收,对经验收合格的路段,拨付养护资金。

        目前,湖北省农村公路正向着高质量发展前进,全省建成120多条农村生态文明示范路和管养示范路,八成以上县(市、区)组建了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每条路都有专属的“保姆”。

        严守底线  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农村公路不仅要通畅,还要保障行车安全。村路变通途,安全最关键。“平安”两个字写起来容易,做起来却是“千斤重担”。

        湖北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从今年开始,高位推进和全面实施了公路安全生命防护“455”工程,即:用4年时间,建立省、市、县、乡(镇)、村5级联动机制及责任体系,省级财政投入50亿元“以奖代补”资金,完成国省道、县道、乡道及通客运班车村道的公路安防工程,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安全保障水平。

        湖北各级政府相继成立领导机构,主要负责人亲自谋划,加大检查督办力度,建立约谈问责机制,强力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455”工程建设。同时,改造现有通客车农村公路四、五类危桥,推动农村公路危桥比例逐年下降,消除安全隐患。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7月,湖北省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实施完成2万余公里,咸宁、武汉、恩施、黄冈等地治理路段的交通事故,较治理前下降30%以上。

        此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开展了全省交通安全“大建设、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按“一路一档”的方法建立了8万多公里的项目库;针对湖北特点编制了《农村公路安防工程技术手册》和《湖北省安防“455”工程验收办法》,分9个片区开展技术培训,全省参加培训人数达1461人次;注重施工过程监管,强化队伍、材料、设备的源头控制,抓好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吸收相应层级的公安交通管理、安全监管等部门人员参加公路安防工程验收,规范验收程序;全面落实设计、施工、监理和业主单位的质量责任制,做到分层管理,逐级负责。

        今年,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已落实公路安防工程的部省资金23.6亿元,并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专款专用。各市、县人民政府统筹各级财政资金,政府牵头对交通、国土、水利、林业等部门资源进行整合,对农村公路安防工程资金给予“兜底”保障。

        此外,湖北还为全省1.93万辆农村客运车辆以及毗邻县之间的班线客运车辆,全部安装了4G视频监控“千里眼”,湖北所有“两客一危”车辆全部实现动态监控。

        融合共建  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农村公路的建设拉近了城乡距离,促进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民群众到县城的时间缩短了,看病更方便了,找工作门槛少了,子女上学也不用住校了,城与乡之间的差距正在缩小。

        2015年年底,湖北省实现了100%建制村通客车,全面建成三级农村客运网络,基本满足了农民群众的出行需求。

        为确保“开得通、留得住”,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争取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巩固“村村通客车”成果,建立农村客运发展长效机制的意见》,争取到省级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资金专项用于全省农村客运发展,重点补贴通村客运购车、车辆保险、动态监控以及客运亏损等,确保新开通的农村客运车辆长效稳定运行。

        鄂州市大力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和全域公交一体化发展,把农村公路建设和农村客运班线运行结合起来,做到统一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开通,有效促进了乡村旅游业发展。十堰市竹山县以城市公交、城乡公交公司为主体,开通了9条城区至乡镇线路,对中心城镇实行公交化运营,对重点区域实行固定化发班,对部分散客实行个性化服务,确保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

        “四好农村路”建设,带来的不仅是出行便捷,还激发着更深层次的改革。农村公路畅通带来了物流业的飞速发展。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用于农村物流发展,安排2000万元作为邮政普遍服务补助资金。

        以交邮共建为突破口,湖北交通与邮政、商务、供销等单位先后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农村物流发展战略合作协议》,联合印发了《湖北省农村物流融合发展规划编制指南》,积极推动行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初步形成了交邮共建、交农对接等各具特色的农村物流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