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产局组织召开全省中华鲟养殖专项整治暨渔政工作座谈会

30.04.2019  23:13

2019年4月29日,全省中华鲟养殖专项整治暨渔政工作座谈会在武汉召开。省水产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水彬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水产局相关处室、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农业农村局分管渔政工作的负责人、相关中华鲟驯养繁育单位负责人等参加座谈。

会议交流了各地在重要水生生物保护、长江禁渔及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捕、增殖放流管理、珍稀濒危物种保护特别是中华鲟养殖监管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听取了中华鲟驯养繁育单位养殖情况介绍和后续管护工作意见建议。

李水彬指出,我省地处长江中游,在长江生态保护中地位特殊,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启动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要求全省上下久久为功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全省渔业渔政系统在机构改革中能较好的保持工作定力,重点工作做到有序推进,体现了队伍作风和政治素养。他强调,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基本原则,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克难奋进,努力开创湖北渔业渔政执法工作新局面。一是严格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要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落实水生野生动物特许利用办法,严把行政审批关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养殖及利用行为,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机制。二是严格按时间节点和标准推进禁渔禁捕工作。要强化部门责任,保持信心不动摇,加强督办,确保今年内禁捕水生生物保护区的渔船上岸、2020年长江汉江干流全面禁捕。三是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对各地、各部门、社会各界所组织的增殖放流活动要规范引导、严格监管,加大力度组织好种质资源保护区“绿盾”行动,严格涉渔工程环评,实事求是组织保护功能区调整。四是加快渔业水域环境整治。严厉打击湖库等开放公共水体投肥养殖行为,推进集中养殖区尾水治理和湖边塘河边塘综合整治。五是强化渔政执法。要在重要时节组织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非法利用水生野生动物等破坏资源生态违法行为,要保障执法人员和执法相对人安全。六是保障渔业绿色发展。要结合水域滩涂养殖规划修编和颁布,对养殖证进行清理核发;要加强投入品监管,严格非药品使用行为;要加强苗种监管,推行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度;要规范稻渔综合种养,严格执行《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通则》中的技术指标和要求,落实养殖者主体责任,开展违规养殖行为清查整改,确保产业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