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委宣传部协调24个部门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30.09.2014  11:49

为深入推进《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的贯彻落实,切实提高全市火灾防控能力和人民群众消防安全素质,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参与消防、共创平安和谐”的消防宣传氛围,特制定本方案,荆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联合荆州市委宣传部下发《通知》,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协调全市24个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荆州市委宣传部指出,要以全省8部门联合下发的《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实施意见(2011-2015)》为统领,通过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倡导“认识火灾、学会逃生”理念,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社会化宣传,努力增强全社会防范火灾能力。

        荆州市委宣传部明确了市公安局、安监局、广电局、卫计局、城管局、教育局、住建局、荆州日报、荆州晚报、荆州新闻网等24个联合部门和新闻媒体单位的工作职责,要求各部门、各媒体在各自行业领域和职责范围内,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荆州市委宣传部强调,做好消防公益宣传是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全社会防范火灾、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最为紧迫的任务。各部门和媒体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亲自部署、亲自参与、亲自督导。市委宣传部将采取实地查看、街头调查、随机问卷、部门问责等形式,对各部门、各媒体执行情况进行督导,对各地消防宣传教育开展情况明察暗访,并将考评情况适时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