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为何会沦为工资税

10.03.2015  12:59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接受采访时,就房产税、环境税、个税起征点等问题做详细解读。贾康说,现在交个税的人很少,只有2800万人,占整个人口总数的不到2%。中国个税发展不健康,甚至带点畸形特征了。应走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道路,把工薪收入和其他收入综合在一起,都覆盖进入超额累进机制中去。

  在美国,10%富裕家庭承担七成个税,在新加坡,两成富裕人口承担超9成个税。这样的税制格局显然更利于调整收入分配。而在中国,个人所得税,很大程度上异化为“工资税”。

  个税不健康,固然与征税行为不健全有关,比如个人收入和资产信息瞒报普遍,另一方面,也与我们的税制理念有关。

  我们目前征税原则是普遍无差别纳税,比如过多征收商品价内税:只要消费,就要纳税,富人可能比穷人消费高,但纳税占其收入比例极低。而于占人口绝大多数中低收入人群来说,收入的大部分要用于日常支出。从这个口径上说,无差别纳税制度给中低收入者带来的税负是最重的。所以目前的个税,说到底,就是延续了价内税的“劫贫”理念。

  反之,以所得税、财产税为主的价外税体系,会让富人承担更多的纳税责任。我国已开始重视这个问题,比如房产税已在紧锣密鼓,遗产税立法也在研讨之中,但税制体系的变革,包括立法与治理理念的转变,恐怕还需要较长的渐进过程。以个税而言,原本应该在调整收入分配差距问题上发挥重要作用,但如今,大量富人很少甚至不缴个税,很多非工资性收入也都能轻易逃税,月入3500元以上的中低收入者竟成纳税主力,实际上已经背离了个税立法的初衷。一个纠结的问题就来了:起征点不再提高,中低收入者有意见;继续提高,个税覆盖面会更低,已经只有不到2%,还能继续降低吗?(马涤明)

(见习编辑 金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