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湖北省将新增6250个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

22.08.2016  16:47

  16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湖北省“十三五”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省新增6250个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约占全省村总数25%。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农村社区将建立由村党组织领导、村民委员会牵头、不改变村民自治性质、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权责边界明晰的农村社区治理机制;将拥有便民服务室、日间照料中心、司法室、文化室、卫生室和体育健身活动场所等;基本建成道路硬化、路灯亮化、河道洁化、环境绿化和供排水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站等基础设施。

  政府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进一步向农村社区延伸:农村社区综合信息网络平台覆盖率达100%;县市区、乡(镇)、村三级联动互补的基本公共服务网络和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覆盖率达50%以上;农村社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覆盖率达100%;基本建立“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邻里守望、自助互助及志愿服务体系。已建成的农村社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全覆盖,努力实现“日常办事不出村”。

  此外,试点的贫困村“摘帽出列”,贫困户全部脱贫。到2019年,全省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达5万元以上,每户贫困户有1项以上增收致富的主业,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所在县市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