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决定”出台受热捧 多家媒体争相报道

03.08.2015  12:01
      2015年7月3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经表决,全票通过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设区的市和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的决定》、《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了做好两个“决定”的宣传工作,推动两个决定的贯彻落实,7月31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在机关七楼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由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陈国荣主持。

此次新闻发布会吸引了新华社、中国新闻社湖北分社,光明日报、法制日报、经济日报、农民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湖北记者站,湖北日报、湖北之声、湖北卫视、湖北经视、湖北画报、楚天都市报、楚天金报、长江日报、长江商报、武汉晨报、武汉晚报、武汉电视台、楚天资讯广播、武汉人民广播电台,人民网、新浪网、荆楚网、湖北网台等30多家中央和省市新闻媒体参加。“湖北人大”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直播了发布会有关情况。

新闻发布会上,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乔余堂向参加发布会的媒体记者介绍了两个“决定”出台的背景、意义、过程和主要内容。与会记者围绕有关12个市州行使地方立法权以及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及老百姓生活带来的变化,如何确保行使好地方立法权、保证国家法制统一,如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等方面,从不同角度纷纷提问。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乔余堂,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规工作室主任王亚平,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滕鑫曜,法规工作室副主任付正中与现场媒体记者进行交流互动,对记者们的提问一一作答。整场发布会井然有序、气氛热烈、备受关注。

8月1日,新华社、中新社刊发通稿,法制日报、楚天都市报、楚天金报、武汉晚报、武汉晨报、长江日报、长江商报,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央视网、中国政府网、中国财经新闻网、参考消息网、大公网、凤凰网、腾讯网、新浪网、网易网、搜狐网、荆楚网、大楚网,湖北之声、楚天资讯广播等100多家新闻媒体刊发、转载消息,对我省12个市州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以及立法条例的修改情况进行报道。湖北日报、省人大网全文刊发两个决定全文和修改后的立法条例,湖北日报以两个专版刊载新闻发布会的有关内容和立法条例修改决定的解读文章,湖北卫视以《立法权下放 明年起湖北12个市州可制定地方性法规》为题对新闻发布会有关情况进行了专题报道。(吴志洲)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