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局深入贯彻落实“两个主体责任” 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5.10.2014  17:01

  一是认真学习,吃透精神。9月22日上午,市局召开专题党委会,29日又召开了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推进会。深入传达学习全省国土资源系统落实“两个责任”推进会精神和省纪委《关于对“为官不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二是深入讨论,提升意识。市局召开专题会议,局属二级单位、分局、所纷纷召开支部大会,就落实两个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讨论。大家充分认识到,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抓好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迫切要求,纷纷表示要做清醒人、明白人,争当清廉有为的好干部。

  三是自觉作为,切实履职。明确局党委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专题调研。局纪委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要求科室负责人,局属二级单位、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落实好“一岗双责”要求。

  四是完善制度,严格执行。市局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修订完善《党委工作规则》《国土资源局工作规则》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实施办法》,成立由市局纪委牵头的作风纪律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督察、通报全系统作风纪律情况。真正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