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端午节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

30.05.2014  11:21

   关于严禁端午节期间用公款送节礼、违规发放津贴补贴、
  
  铺张浪费等行为的通知

 
  
  端午节将至,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坚决刹住用公款送节礼、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歪风,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规定,确保度过一个清廉、节俭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禁收送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以及用公款购买和赠送咸鸭蛋、粽子等节礼。
  
  二、严禁公款旅游或接受相关单位用公款支付的旅游活动。
  
  三、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四、严禁以组织传统纪念活动为名铺张浪费。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端午节期间公款送节礼、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以及铺张浪费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要依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纪委和省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请于6月15日前将端午节期间开展监督检查情况及处理情况报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省纪委将一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电话:027-12388。
  
  
  
  
  中共湖北省纪委
  
  201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