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严惩严防惠农扶贫领域贪腐犯罪

29.10.2015  19:02

  本网讯(通讯员 焦步宏)今年7月底,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统一部署,黄石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部署启动为期2年的集中开展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专项行动启动3个月以来,黄石检察机关抓紧摸排线索,已在耕牛补贴领域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 

  “三农”问题一直事关民生,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在惠民政策和资金上动歪主意。黄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肖鹤介绍说,这次集中开展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旨在通过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依法查办和有效预防农业农村农民工作和扶贫开发中的职务犯罪,保障涉农、惠农扶贫政策和资金真正惠及广大农民。 

  这次专项行动重点指向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包括涉农和扶贫职能部门、乡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村级“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会计等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这些人员在支农惠农、扶贫资金、专项补贴的项目申报、审核审批、发放管理、检查验收等环节负有重要职责,是职务犯罪高发易发环节。实际上,在这次专项行动启动前,黄石检察机关在农机补贴、农用柴油补贴领域已经立案侦查了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7件7人,目前这些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 

  肖鹤介绍说,“四类案件”将是这次专项行动查办的重点。第一类是支农惠农财政补贴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包括农业发展建设资金、农民专项补贴以及扶贫、救灾、医疗、培训、政策性资金等专项资金中的贪污挪用、侵占私分或失职渎职犯罪案件。第二类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主要是新农村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农村电网改造、农村危房改造以及农村公路、广播电视、通信村村通等工程中的职务犯罪案件。第三类是农村社会事业领域中的职务犯罪案件。特别是农村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第四类是农村“两委”和基层人大代表选举中的贿选、破坏选举等职务犯罪案件。 

  惩治和预防“三农”领域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服务民生的重要手段。在这次专项行动中,检察机关将坚持打防结合、惩防并举的方针,在充分发挥查办职务犯罪震慑作用的同时,积极组织开展“法治照亮农村、廉洁促进和谐”专题预防职务犯罪活动,包括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巡回宣讲、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预防、实行重点项目预防负责制等,不断提高农村基层组织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