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传媒公司擅用军运会“特殊标志”被罚

05.11.2019  09:40

   720件军运会“特殊标志”保护期4年

   两传媒公司擅用“特殊标志”被罚

  长江日报讯(记者刘睿彻 通讯员韩志慧)4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武汉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获悉,两家传媒广告公司在军运会前夕不规范使用军运会标志被依法处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军运会720件“特殊标志”保护期达4年,保护将持续进行。

  据悉,早在军运会举办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对军运会名称、会徽、吉祥物等720件“特殊标志”登记申请予以核准。这意味着,这720件“特殊标志”受到专门保护,未经授权不可随意商用。

  “特殊标志”是指经国务院批准举办的全国性和国际性的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所使用的,由文字、图形组成的名称及缩写、会徽、吉祥物等标志。军运会名称,包括全称、简称、译名及其缩写,均系军运会“特殊标志”;军运会会徽、吉祥物兵兵也属于“特殊标志”。

  军运会召开前夕,一家传媒公司在高速路的高架下,擅自设立户外大型广告,使用“创军人荣耀 筑世界和平”这一“特殊标志”进行招商。还有一家传媒广告公司在一写字楼停车场的车道宣传栏张贴广告,出现了“喜迎军运”字样。

  武汉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执法人员依法进行处罚,两家企业均当即拆除广告、整改到位。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