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盛案重审 湖北高院判决《股权转让协议》有效

19.08.2014  19:18

    人民网武汉8月19日电 (李如胜 向萍)经过长达一年多的重审,备受各界关注的东盛地产股权纠纷案,8日13日由湖北省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宣判,驳回东星集团有限公司和JACK THOMSON的诉讼请求,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有效。

    东星和融众围绕东盛地产的股权纠纷案始于2008年,双方争执的焦点是股权质押还是股权转让,为此双方数度对簿公堂。

    2012年5月10日,湖北省高院就东盛地产股权纠纷案一审判决,兰世立败诉。其后,兰世立不服,向最高院上诉,2013年7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将东盛地产股权纠纷案发回湖北省高院重审——这被兰世立视为“夺回属于自己的资产”迎来一线转机。

    2014年3月26日,该案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开庭。整个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围绕究竟是股权转让还是借款抵押,展开了激烈辩论,但当庭未获宣判。

    湖北省高院重审判决书显示,兰世立已更名为JACK THOMSON。湖北省高院判决,驳回东星集团有限公司和JACK THOMSON的诉讼请求,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应继续履行。

(见习编辑:潘佩)